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规定和将长白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要求,我局编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白县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233405)。现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着力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一定成效。
(一)党组重视,工作领导有力。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上,对推进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部署,确保全局上下思想认识统一到位,使各部门深刻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健全机构,工作开展有序。针对人员岗位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主要领导负责、县局办公室主抓、职能股室分工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由县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协调、安排部署、情况综合、组织考核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工作;计财、人教、税政、征管等相关部门负责落实本部门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和发布,确保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三)严格考评,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督促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局机关绩效管理,重点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限是否及时,载体是否便于社会公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强化对考核结果的应用,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四)强化宣传培训,要求入脑入心。通过横幅、上墙、上网、上刊的形式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规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8〕35号)等相关文件,让全局干部职工明确公开内容、范围、方式、程序、效力等各方面要求,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量:截止2015年末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54条。
(二)公开信息分类:机构设置及职责、办税程序和指南、重要人事任免信息、政策法规、收费规定、工作计划、政府采购、统计数据、行政审批、工作动态、地税稽查、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三)公开主要形式:白山市地方税务局对外门户网站平台,县局办税服务厅电子公告板、公告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按照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信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内容把握不准。
(二)改进措施:一要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于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确保信息准确、规范、及时公开。二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拓宽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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