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长白县国家税务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按照2012年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的部署,以促进阳光施政、有效预防腐败为目标,以监督税收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进税收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透明为重点,全面推进全国税务系统深入扎实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完善制度体系,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
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全系统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一是建立和完善决策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评议和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机制,落实行政听证制度,涉及纳税人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二是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公开机制。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规范审批程序,推动简政放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方式,明确各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大力推行网上审批。
三是大力推行税务执法责任制。实行责任落实到岗、风险防控到岗、制度建设到岗、政务公开到岗,逐步建立职能部门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二)狠抓工作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做好结构性减税等税收政策的公开工作。坚持对重要税收政策实行文件制定和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制度,特别是对涉及结构性减税的政策均做到准确解读、及时发布。2012年,长白县国税局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税收政策文件38件。
二是做好对有关纳税人权益保护的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布了《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以及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做了进一步规范。及时清理公布了《税务部门现行有效、失效、废止规章目录》、《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或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促进依法行政。
(三)不断强化监督考核
年初,长白县国税局制定考核方案,印发实施细则,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通过网上即时监测,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增强工作人员的依法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长白县国税局网站全年发布政府公开信息38条。其中,税收政策信息23条、其他类信息15条。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和特点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据省局制定下发的《吉林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涵盖了税务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法规政策、行政职权、行政执法、社会服务,以及其他工作的7大类19大项应公开的内容和详细的子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重点是:对外突出税收执法重要环节和公共服务环节。
(二)主动公开的载体建设
一是及时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计划规划、人事、等重要信息。同时,规定信息公开作为税务网站必设的一级栏目,方便网民查找、阅览有关信息。
二是不断优化纳税服务。进行了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完善了办税服务厅功能分区,建立办税服务厅领导接待日制度。积极落实好网上申报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互联网进行了纳税申报工作。建立了长白国税征纳交流平台QQ群和139邮箱的开通,成为税法宣传、办税辅导、征纳交流的重要阵地。深入推进减负增效工作,进一步落实“简放提优”各项措施,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申报方式,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税收环境。
三是完善税务系统内部的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在公文起草中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选项,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该选项在拟稿时必选,办理过程中可以修改。对于主动公开的文件,成文后可以直接对外发布,保证了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长白县国家税务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2年,长白县国税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2年,长白县国税局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长白县国税局没有被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长白县国税局虽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少数税务机关信息公开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平衡、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下一步,长白县国税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内容。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同时,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税法宣传活动,调整完善门户网站建设,积极探索微博等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式。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政府信息的发布协调等制度进行修订、汇编,核定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
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考核。同时,把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长白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二O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