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和白山市税务局及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网站县区信息公开板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链接(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15055/index.html?vc_xxgkarea=11220623MB18727598)查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长白镇民主街40号,邮编:134400,电话:0439-5111818,传真:0439-8229133)。
一、工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持续优化信息发布。严格按时限要求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维护好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长白县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和依法审查”,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无误,杜绝不应公开而公开,以及失、泄密等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长白县税务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以“严谨、提速、便捷、丰富”为目标,切实抓好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抓信息权威,全年通过中央、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发布各类新闻信息200余条,努力向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权威、及时的政府信息。二是抓发布提速,对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度高的最新政策、政策解读、办税流程、行政执法、咨询解答等信息,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更新发布,确保社会公众及时获取。三是抓回应关切。2023年共答复各类来电咨询400余人次,回复率达到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强规范、强基础、强队伍、强考核”的“四强”工作思路,认真统筹政务公开工作。抓实政务公开制度的学习,利用学习兴税app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办公室业务培训安排;抓牢政务公开规范的执行,对各部门对外信息公开发布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重点对不按流程发布、应公开不公开、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进行检查、督促、整改;抓强队伍建设,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政务公开工作岗位,建齐建强政务公开队伍;抓严考核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局内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逐年提高考核分值,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标准,严格按季度进行考核评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存在发布时效性不强,仍出现错漏现象等问题;二是新媒体信息的原创性有待加强;三是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排列可适度优化。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文字内容把关;二是进一步增加新媒体原创作品比例,丰富信息发布形式;三是进一步优化网站浏览方式,围绕用户需求持续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