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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3    点击数:
 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和白山市税务局及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网站县区信息公开板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链接(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15055/index.html?vc_xxgkarea=11220623MB18727598)查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长白镇民主街40号,邮编:134400,电话:0439-5111818,传真:0439-8229133)。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将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及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连续性。通过持续优化发布流程,确保各类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查询了解,保障国家各项税费政策和服务举措能够全面、准确地传递至纳税人缴费人。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5年,长白县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续完善信息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内容审核与合规性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安全性,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得到有效落实。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运维和内容保障,确保主渠道信息发布顺畅、更新及时。结合实际,利用现有平台和线下渠道通过进行信息发布,努力为社会公众查询和获取税务信息提供基础支撑。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重点,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通过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工作闭环,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化的背景下,长白县税务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和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仍存在短板与不足。一是多元公开渠道的协同联动效能未充分释放,渠道间信息发布的统一性、时效性衔接不够紧密;二是政策解读形式的丰富性与通俗性有待提升,解读内容的传播力和受众接受度仍有优化空间。

针对上述问题,2026年我局将聚焦短板、精准发力,从两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渠道协同,提升信息获取便捷度。整合各类公开渠道资源,统一信息发布口径与更新频次,优化线上线下信息查询功能,让群众获取信息更高效、更便捷;二是创新解读形式,增强政策传播实效。结合区域民族特点,丰富双语解读、案例解读等形式,把政策内容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具象化的实例,让政策解读更深入人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