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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3MB18727598/2020-11985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白县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03日
标      题: 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机构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0623MB18727598/2020-11985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白县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03日
标      题: 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机构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3日

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机构简介  

    

  一、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党委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班子成员 

  王  强 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工作。 

  薛冰峰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组织人事股)、第一税务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马鹿沟税务分局、信息中心。 

  张守亮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分管党委纪检组。

  董明磊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法制股、税源管理股、税政股、征收管理股、税收风险管理股、收入核算股、第二税务所、八道沟税务分局。

  闫久田 四级主办 根据工作需要协助负责联络督导专项工作

  鞠  艳 二级主办 协助薛冰峰分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马鹿沟税务分局。 

  牛兴发 二级主办 协助董明磊分管收入核算股、第二税务所、八道沟税务分局。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拟订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落实上级下达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科研、学术交流工作任务;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订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开展其他考核考评工作。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 

  (二)法制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和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清理等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指导、审核等相关工作;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承担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开展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内部财务审计;落实本单位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协调配合外部监督和上级监督,统筹协调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工作。

  (三)税政股。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和进出口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承担相关信息系统的应用及管理;拟订本单位出口退(免)税年度计划;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工作;参与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承担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五)收入核算股。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出口退(免)税、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承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承担本单位税收经济分析工作。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承担资产的购置、处置审批及使用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  

  (六)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委托代征、个体核定征收、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开展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落实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承担信息化立项和预算管理;承担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管理;承担欠税管理工作。承接上级风险部门推送风控核查任务、跨区域协作任务的管理和派发,常态化抽查复核;统筹组织或实施风控核查任务的业务复核和质量监控;依需求开展提级审核或组织相关业务部门集体审议;负责自然人异议申诉跟踪督办、数电发票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各类税(费)数据质量管理、共享交换、情报上报等工作。  

  (七)税收风险管理股。承接风控核查任务,实施案头分析、税务约谈、实地核查等风险应对工作;承担税(费)风险应对任务日常审核、常态化抽查复核工作;承担跨区域协作任务应对工作;承担向风险部门移交涉税(费)风险信息工作。承担特殊复杂事项的专业化管理。

  (八)税源管理股。承担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监控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税(费)事项的事中事后管理和处置工作;对纳税人和缴费人违法违章处理,实施行政处罚;承担各类涉税(费)信息采集、核定征收管理、欠税(费)追征执行(追征)、非正常户管理和注销清税等工作;承担各类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审计、督查、督导、巡视巡察等发现问题的核实、整改工作;承担涉税(费)情报上报和协作任务的办理;承担向风险部门移交涉税(费)风险信息。

  (九)机关党委(组织人事股)。协助县税务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本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划。承担数字人事日常管理。承担本单位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党委纪检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开展软环境、税收营商环境建设和纳税人满意度评价;组织落实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宣传、辅导、咨询和权益保护等工作;开展纳税人需求管理和纳税人学堂建设;组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信用奖惩措施落实;处理纳税服务投诉事项;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组织落实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办理依纳税人、缴费人申请的信息报告、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税务认定、优惠办理、证明办理、行政许可、有关专项业务等服务事项;承担网上办税业务的受理、处理;承担自助办税业务支撑;承担电子、纸质档案采集、归档;承担办税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章处理;引导、辅导纳税人和缴费人办税缴费。   

  (十二)第二税务所。承担全县重点税源集中管理等工作。     

  (十三)信息中心。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

  (十四)八道沟税务分局。承担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监控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税(费)事项的事中事后管理和处置工作;对纳税人和缴费人违法违章处理,实施行政处罚;承担各类涉税(费)信息采集、核定征收管理、欠税(费)追征执行(追征)、非正常户管理和注销清税等工作;承担各类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审计、督查、督导、巡视巡察等发现问题的核实、整改工作;承担涉税(费)情报上报和协作任务的办理;承担向风险部门移交涉税(费)风险信息。  

  (十五)马鹿沟税务分局。承担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监控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税(费)事项的事中事后管理和处置工作;对纳税人和缴费人违法违章处理,实施行政处罚;承担各类涉税(费)信息采集、核定征收管理、欠税(费)追征执行(追征)、非正常户管理和注销清税等工作;承担各类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审计、督查、督导、巡视巡察等发现问题的核实、整改工作;承担涉税(费)情报上报和协作任务的办理;承担向风险部门移交涉税(费)风险信息。   

  四、地址及电话 

  地址:长白县民主街40号 

  联系电话:0439-5111818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春夏季)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秋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