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机构简介
一、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班子成员
闫久田 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工作。
薛冰峰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税源管理三股、第一税务所。
鞠 艳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机关党委、组织人事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财务管理股,联系八道沟税务分局。
项 凯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分管党委纪检组。
牛兴发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税政股、法制股,联系马鹿沟税务分局。
赵志坤 三级主办 分管征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第二税务所、信息中心。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拟订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落实上级下达的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任务;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订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开展其他考核工作。
(二)法制股。负责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具体包括:与上级法制部门和县司法部门对口衔接,开展法治宣传、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落实、法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具体包括:内控平台应用、疑点数据核查、快速反应;负责本单位督察内审工作。具体包括:配合上级开展执法督察、对本单位实施执法监督;负责本单位落实执法责任制工作。具体包括:对内控和督察内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进行责任追究。其他临时交办工作。
(三)税政股。对应落实市局相关科室(货劳科、所得税科、财行税科)对于所管税种的各类报表的填制、各类政策类工作疑点的整改。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对基层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在政策执行中的遇到的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汇总工作,牵头协调、解决我局内部税源管理、服务大厅等部门在税收实践中对于所管税种遇到疑难业务。各税种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办公室派发的我县其他政府机构安排的政策相关的工作。
(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社会保险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业务征管工作;非税收入: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地方水利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非税业务征管工作。
(五)收入核算股。税费收入管理,减税降费政策统计核算工作,税收经济分析,票证日常管理。
(六)征收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欠税公告、办税公开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个体税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普通发票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负责上级风控部门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负责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单位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
(七)机关党委。规划和推进全局党建工作,协助县局党委推进县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工作部署;协助县局党委建立和落实党建责任制,按照县局党委要求,加强对全局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指导县局各支部开展支部工作;组织开展县局统战和群众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各项工作。
(八)财务管理股。财务核算、预(决)算管理、资产采购及核算管理、采购管理、基建及房屋维修、车辆维修及保险、服装装备管理等。
(九)组织人事股。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划。负责数字人事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党委纪检组。负责推动全县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执纪、问责。
(十一)税源管理一股。负责县城中兴路以西,黑采楼以东范围内一般税源企业税收、社保费及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管理;承担相关纳税(费)人的基础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十二)税源管理二股。负责长白镇内所有个体纳税人税收、社保费及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管理;承担相关纳税(费)人的基础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十三)税源管理三股。负责县城东观园以西,中兴路以东范围内一般税源企业税收、社保费及非税收入的管理;承担相关纳税(费)人的基础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十四)信息中心。责本单位税收信息工作的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提供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日常信息网络维护和安全管理。承担税收管理各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的设置、维护和日常管理。
(十五)第一税务所。负责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税款征收工作;办理纳税人相关涉税业务;负责网上办税业务的受理、处理;负责自助办税业务支撑;负责电子、纸质档案采集、归档;负责办税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章处理;引导、辅导纳税人和缴费人办税缴费;负责全县纳税服务工作。
(十六)第二税务所:负责长白镇、马鹿沟镇、金华乡、十四道沟镇及十三道沟村重点税源企业(年应纳税额10万元以上)以及金融保险、水力发电、房地产开发、建筑、加油站等重点行业的税收、社保费及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长白镇内机关事业单位、民间团体组织纳税人税收、社保费及非税收入的管理。
(十七)马鹿沟分局:负责马鹿沟镇、金华乡、十四道沟镇及十三道沟村一般税源企业、个体纳税人和机关事业单位、民间团体组织纳税人税收、社保费及非税收入的管理。
(十八)八道沟分局:负责十二道沟镇、宝泉山镇、八道沟镇、新房子镇所有纳税人税收、社保费及非税收入的管理。
四、地址及电话
地址:长白县民主街40号
联系电话:0439-5111818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春夏季)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秋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