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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的重要时期,也是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加快推进长白绿色转型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这一历史时期赋予了我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任,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特制定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如下:
一、“十四五”时期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之间,各类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的流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形成扩大就业与改善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促进社会公平,努力朝着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目标推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十四五”时期的主要发展目标
(一)努力促进就业,积极扩大就业
1.紧紧围绕“全覆盖、低失业、高和谐”总体目标,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广开就业门路,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形成一个全县上下人人参与全民创业、人人勇于创业的新格局。到2025年,城乡就业更加充分,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创业优惠政策更加健全;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明显改善,就业渠道明显拓宽,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大幅度增加。
2.扎实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构建起覆盖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网络格局,基本实现了平台建设整体化、硬件设施统一化、人员队伍专业化、管理服务规范化,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
3.大力促进城乡就业,深入推进抓培训-兴产业-推创业-强企业-促就业的“1+4”城乡就业模式。以培训为龙头,以产业为支撑,以创业为动力,以企业为载体,以就业为目标,围绕全县主导产业的发展,鼓励创业,做强企业,走出城乡就业的新路子。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00人,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培训农村劳动力1,000人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0人。
4.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以及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方面,依照《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我县对少数民族给予政策倾斜,在组织招聘考试中,以30%的比例确定朝鲜族人员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少数民族,确保民族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在就业安置方面,搭建就业培训平台,聘请省市相关专家(讲师)来我县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解决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中的实际困难;尤其是在安置公益性岗位、大中专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时,用人单位优先考虑朝鲜族人员就业创业。
(二)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开展劳动用工管理规范活动,着力提高非公有制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继续推进“两网化”建设,覆盖率达到100%。
2.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源头上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严格贯彻实施《白山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加大日常巡检工作力度,特别是对建筑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用工备案等情况加大检查力度。开展突出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行为。
3.创新信访维稳机制。认真贯彻《国家信访条例》,落实信访目标责任制,畅通信访渠道,及时搞好矛盾排查化解,妥善解决群众来访问题,切实做好重要会议、节假日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4.夯实基础,规范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创新调解仲裁工作机制和方法,完善裁审衔接和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建立健全仲裁办案质量评查、案件审议机制,妥善处理好涉及群体性和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以兜住民生底线为推动,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落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新老计发办法的衔接。探索建立以现行工伤保险制度与适应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
2.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探索实行失业预警制度,建立健全失业预防和调控机制。加强危机状况下失业风险的预防和有效调控,鼓励企业切实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增强就业的稳定性,提高就业质量。
3.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积极落实国家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统筹各群体工资收入分配,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有较大幅度增长。加强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调控,积极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加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推行力度。
4.建立起与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社会保障经办能力,加快实现社会保险服务的规范化建设。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在各乡镇、社区建立完善与实际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建成统一规范、高效安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加强公共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均等、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
预计“十四五”期末,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万人,城乡居民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0.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万人,实现全县社会保障“一卡通”全覆盖,持卡率达到100%。
三、“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促进就业
1.将就业再就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更紧密衔接,形成良性互动。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统筹做好城乡就业工作,引导和组织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2.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找准就业增长点,推进岗位开发。着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把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与完善就业服务功能结合起来,与社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与帮扶困难群众就业结合起来。利用劳务企业、劳服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实施就业激励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不断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覆盖各类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县乡镇和社区、村屯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3.全面贯彻落实有关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切实抓好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地。进一步做好贫困劳动力信息动态管理及跟踪服务工作,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监管服务。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岗位补贴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多渠道、多方式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转岗再就业能力。
4.以技能培训为重点,大力提升我县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按照《白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细则》要求,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需求导向,服务长白绿色转型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我县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每年计划培训1,000人次以上。
(二)升级改造人力资源市场
对人社局办公楼一、二层进行升级改造,在原人力资源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长白县人力资源市场配套设施,提档升级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建立求职信息发布、企业用工招聘常态化机制,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畅通用工需求、求职创业、外出务工等信息发布、汇总渠道,为求职、招聘提供服务,提升人力资源服务发展水平。
(三)重大项目规划
1.建创业基地。拟在金华乡金华村建立农民工及大学生食药返乡创业基地,预计总投资4,156万元,建设蔬菜种植区、药材种植区、蔬菜药材初加工区、观光农业区、休闲农业区(垂钓)。争取在11月前上报市局、省厅,取得市局和省厅专项资金扶持,争取资金100万元以上。
2.建产业园。拟在马鹿沟镇马鹿沟村建立钰桂源食用菌种植返乡创业产业园,预计总投资4,600万元,建设玉木耳及地产特色山野菜加工厂5,000平方米,冷库900平方米,采摘园种植面积21,000平方米。
(四)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1.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根据我县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全面推进建筑企业、交通运输、水利施工项目参保。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面和征缴力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2.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督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广大群众的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求,准确把握保险事业的发展趋势,科学谋划发展蓝图,努力创新发展模式,加强对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依法规范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3.加快推进人社系统“一体化”政务服务建设,依据信息化手段推进“放管服”改革,利用“智慧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综合柜员制、网厅一体化、业务经办一体化、业务档案电子化、公共服务多样化”为主的“一制四化”改革,通过大数据共享和分析一体化的集成服务,将各业务系统、窗口、数据信息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推进人社经办服务模式的改变,尝试运用网络、信息、数据等技术,压缩经办环节,增强工作透明度,更加方便群众办事,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4.积极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积极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提高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基层一线职工工资水平,有效控制并逐步缩小工资收入差距,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促进形成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五)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
1.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要严格加强对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工的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无用工资质的非法用工现象进行全面清理取缔。
2.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监控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存入保证金制度,建筑单位在开工前要将工资保证金足额存入银行专户,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3.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处罚力度。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或劳务组织要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4.以农民工治欠保支为抓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按要求进一步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工资集体协商、日常巡视监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实行日常排查,落实好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分帐式管理和银行发放制度,坚决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发生。
5.建立健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监督制约机制。劳动保障监察要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实施监督制约制度,要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综合大检查,要在保障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
长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