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司函〔20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合作区管委会、中省直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司法局制定了《长白县“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于6月30日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加盖单位公章后,反馈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科(县司法局三楼西侧)。
联系人:李梅 李红 段晓丽
联系电话:0439-8200798
附:《长白县“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