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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贫困地区儿童营养
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卫联发〔2020〕12号
各相关单位、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吉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白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改善辖区内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状况,提高儿童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吉林省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卫联发〔2020〕56号)、《2020年白山市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白山卫联发〔2020〕22号),现制定印发《2020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2020年12月3日
2020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吉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及《白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改善贫困地区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状况,提高儿童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程度,我县继续实施开展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为我县6-24月龄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以下简称营养包),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改善我县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
(二)具体目标
1.县、乡、村相关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80%以上,提高全县儿童看护人对营养包的知晓率;
2.营养包发放率达到90%以上,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到70%以上;
3.提高辖区内儿童看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看护人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80%以上;
4.辖区6-24月龄婴幼儿贫血患病率在基线调查基础上下降20%,生长迟缓率在基线调查基础上下降5%。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县所辖乡镇,村屯。
(二)项目对象
全县6-24个月龄婴幼儿,具体任务数见附件3。
(三)项目内容
1.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及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开展社会宣传,扩大项目影响,动员社会各界对贫困地区婴幼儿营养状况给予关注和支持。
2.基线调查。发放营养包前,随机抽取5个乡镇(60名/乡),每个乡镇选1-2个自然村,30-60名/村,对村内6-24 个月儿童进行基线调查。具体调查方法、内容详见附件5。
3.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各相关医疗卫生人员和妇联相关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健康教育方法及营养包发放管理等培训,以提高其项目管理水平和咨询指导能力。
4.免费发放营养包。项目实施期间,满6个月的婴儿即纳入发放对象,满24个月龄的幼儿即停止发放,在保证贫困家庭婴幼儿营养包发放全覆盖的基础上,再向其他适龄婴幼儿发放。
5.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向儿童看护人以及其他育龄妇女传播儿童营养和科学喂养知识、营养包的作用和服用方法,提高看护人营养包的知晓率和科学喂养知识水平。
6.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估。依据国家级监测评估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地区效果评估,了解营养包服用情况、儿童营养状况改变情况和儿童看护人喂养知识及行为改变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
1.成立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妇联组成的县级项目领导小组(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科,负责全县儿童营养改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制订实施方案;组织成立县级专家技术指导组(见附件2),开展人员培训及相关信息管理。
2.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妇联等相关部门,要组织成立当地项目领导小组及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辖区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人员培训、方案制定、信息管理、经费监管,并定期逐级向项目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
3.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开展面向家长和看护人的健康教育活动和婴幼儿喂养指导服务,推进项目实施。
(二)专家技术指导组职责
县级专家技术指导组。参与项目方案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督导检查,对项目县开展的技术培训、社会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县妇幼保健机构分别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承担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方案论证、项目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信息收集整理、营养包发放管理、项目督导等工作。定期向项目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四)营养包招标采购与发放管理
1.省妇幼保健院项目管理办公室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招标采购营养包,按照每月平均任务数确定年度营养包需求量,集中招标采购后按计划统一配送到县妇幼保健机构,再由县妇幼保健机构组织下发至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分发到各村卫生室,村医负责发放,每次发放1个月的量,每个月对儿童家长进行随访管理,收集服用信息等。
2.妇幼保健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协商,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分工、职责以及营养包发放人员,积极探索营养包发放管理的适宜模式,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
3.各机构接收营养包后尽快下发,尽量缩短发放周期和储存时间。接收和下发均应当核对和登记数量,检查有效期和包装等情况,做好验收登记工作,营养包储存点必须达到食品储存基本要求。并结合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等工作开展。
四、经费管理
(一)项目实施所需经费,营养包采购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营养包发放和管理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其中,妇联部门开展组织动员和社会宣传等的工作经费不超过营养包发放和管理工作经费总额的15%。其它费用由项目县(市、区)自行筹措。中央与省级经费已下发(详见吉财社指〔2020〕991号)。
(二)各项目县要根据项目工作任务,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部门落实配套工作经费,保障项目宣传动员、培训、质量控制和监督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三)实行项目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财务和会计核算,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资金检查。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督导评估方案,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干预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
(二)省级每年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至少1次质控和评估,市级每半年一次,县(市、区)级每季度一次,市级全年覆盖全部项目县(市、区),县(市、区)级全年覆盖全部项目乡(镇、社区)。各级质控要留存质控结果记录,质控发现的问题,要有整改报告,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附件:
1.长白县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2.长白县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名单
3.2020年白山市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任务数及资金分配表
4.白山市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发放管理办法
5.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基线调查方案
附件1
长白县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崔红花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管延梅 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服务科科长
纪婷婷 县妇联家庭儿童部部长
金台淑 县卫生健康局财务科科长
元永虎 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黄相贞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下设办公室:
成 员:管延梅 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服务科
单红霞 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
附件2
长白县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沈 燕 县妇幼保健院主管院长
副组长 :单红霞 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科长
成 员 :金京哲 长白镇卫生院院长
王锡仁 马鹿沟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有坤 金华乡卫生院院长
李成煌 十四道沟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姜学军 十二道沟镇卫生院院长
邹怀东 八道沟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陈建国 新房子镇卫生院院长
于洪建 宝泉山镇卫生院院长
附件3
2020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任务数及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县(市、区) |
任务数(人) |
补助额 |
其中 |
备 注 |
|||
儿童营养 |
中央补助 |
省级补助 |
||||||
招标采购 |
招标采购 |
宣传培训质控等工作经费 |
营养包派送劳务费 |
|||||
合计 |
|
5400 |
50.1 |
|
|
21 |
29.1 |
|
1 |
白山市本级 |
|
3 |
|
|
3 |
|
拨付白山市妇幼保健院 |
2 |
①浑江区 |
1550 |
11.4 |
|
|
3 |
8.4 |
拨付区妇幼保健院 |
3 |
②江源区 |
600 |
6.2 |
|
|
3 |
3.2 |
拨付区妇幼保健院 |
4 |
③抚松县 |
1300 |
10 |
|
|
3 |
7 |
拨付县妇幼保健院 |
5 |
④靖宇县 |
800 |
7.3 |
|
|
3 |
4.3 |
拨付县妇幼保健院 |
6 |
⑤长白县 |
300 |
4.6 |
|
|
3 |
1.6 |
拨付县妇幼保健院 |
7 |
⑥临江市 |
850 |
7.6 |
|
|
3 |
4.6 |
拨付市妇幼保健院 |
注:
1.儿童营养改善 0.8元/人/天*365天 ;2.项目县宣传培训质控基调等经费 3万/县;
3.儿童营养包派送劳务补助54元/人。
附件4
白山市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发放管理办法
依据吉林省《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规范和指导项目工作,确保项目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前期准备
(一)营养包的前期准备
为保证营养包的发放,营养包由省妇幼保健院集中招标采购。
(二)确定营养包的发放人群
本项目设计覆盖受益人群为辖区内6-24个月龄婴幼儿;项目实施期间,符合满6个月龄的婴幼儿即纳入营养包发放范围,参与本项目的婴幼儿在已满24个月龄时停止发放营养包,即在发放营养包6个月后的每个月要将满24个月龄的婴幼儿从发放名单中剔除,该部分婴幼儿不在属于本项目的覆盖范围。
(三)计算每月需求量。
第一个月数量=(6-18个月龄人数)×30包
第二个月数量=第一个月数量+(5个月龄人数×30包)
第三个月数量=第二个月数量+(4个月龄人数×30包)
第四个月数量=第三个月数量+(3个月龄人数×30包)
第五个月数量=第四个月数量+(2个月龄人数×30包)
第六个月数量=第五个月数量+(1个月龄人数×30包)
第7-12个月数量≈第六个月数量
(四)拟定营养包的接收及下发流程
营养包在省妇幼保健院统一招标采购后,由生产厂家送至项目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接收后,下发至乡(镇)卫生院,再由乡(镇)卫生院将营养包分发到各村卫生室后,由村医负责本村适龄婴幼儿营养包发放和随访管理工作。各级接收单位应当进行货物包装检查、验收和登记。核对内容如下:
1.核对并登记营养包到货量(箱或袋)。
2.核对营养包有效期,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有无破损。如箱内大盒有破损,登记破损量,拒收破损产品,及时上报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由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通知生产厂家补发。
3.认真填写收货单。主要登记详细的收货量、产品批号、数量、到货日期、送货单位、存货地点、签收人和送货人签字及登记双方有效联系方式,登记完毕后将接收统计表统一存档管理。
二、营养包的储存,使用及相关问题指导
(一)营养包发放过程中储存必须达到食品储存基本要求
1.由专人保管,单独房间存放;
2.营养包应在室温下,避光、阴凉、通风、干燥处进行保存;
3.不应当与有毒、有害物质及医疗药品混储;
4.存放要求离墙隔地(建议离墙30cm以上,隔地15cm以上);
5.应有防鼠防虫害设施。
(二)营养包储存室具体要求
1.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社区)(存储300盒以上)必须达到食品储存基本要求的营养包储存室,有专人负责管理,每天不定时记录温湿度情况;
2.乡(镇、社区)存储(300盒以下)必须有符合临时营养包储存铁皮柜(上锁)(有条件地区需有达到食品储存基本要求的储存室),有专人保管,每天不定时记录温湿度情况,单独房间存放。
(三)营养包的使用
营养包中含有多种维生素、矿物质和蛋白质,具有促进儿童生长发育、增进食欲、预防贫血及其他微量营养素缺乏的作用。
1.实用前要检查:检查营养包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不要食用;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有过期不要食用。
2.准备工作:准备好一个洁净的小碗,小勺和水杯;准备好一杯温开水;准备好一袋营养包。
3.食用方法:可将营养包由撕口处撕开,倒入碗中;将温开水慢慢倒入碗中,约2-3大汤勺,用勺子搅拌成泥糊状,以营养糊稠到能停留在勺子中为最好。不满一岁的宝宝直接吃冲调好的营养包,也可搭配辅食食用,将调好的营养糊加入稀饭、面条、玉米糊等食物中,搅拌均匀,喂给孩子吃。但要根据孩子的饭量加营养包,要保证让孩子吃完加了营养糊的饭,不要浪费。
4.使用量:每天一袋;开始服用时,6-12个月的宝宝可以分2-3次;一次没有吃完的营养包一定要封口存放,撕开的营养包应该当天吃完。
5.保存方法:室温下阴凉干燥处存放,避免虫鼠啃咬。
6.注意事项:一天服用不可超过一袋;加入温的食物中食用;以添加到少量食物中为宜。
(四)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关指导
添加营养包后,部分家长会反映口味不好、孩子不爱吃、腹泻、大便颜色变黑、小便变黄等问题,由此可进行如下相关指导及处理:
1.遇到孩子拒食问题,首先要告诉家长给孩子喂营养包的好处;同时要让家长知道,孩子对食物没有特别的爱好,接受一种新食物要有一个过程,待适应后就会接受了。家长不要第一次喂的时候看见孩子不吃就认为孩子不爱吃,由此放弃添加营养包。可以尝试改变添加方法,如放进孩子爱吃的食物里,或者将一包营养包分散在孩子的2-3餐中。
2.如果添加营养包后发现孩子腹泻,并非与服用营养包有直接关系,应当认真寻找原因,比如孩子有没有生病,孩子之前有没有吃生冷、不洁食物等,等孩子腹泻好了之后再试着喂。
3.如果孩子服用营养包后出现大便变黑或小便变黄的情况,与营养包中部分营养素未被身体完全吸收有关,不会对孩子的身体造成任何伤害,无需处理。
三、营养包的发放相关事宜
发放营养包时需登记发放对象的姓名、出生日期、年龄、领取的数量、时间等信息,家长需签字确认,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一)首次发放营养包
1.婴幼儿信息登记
2.家长签署服用知情同意书和不售卖营养包承诺书
3.发放营养包和《营养包使用手册》,家长在领取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讲解营养包的作用和食用方法
5.告知家长下次领取营养包的时间、强调需要携带本次发放的营养包空袋来领取。
(二)后续发放营养包
1.询问食用情况及接受程度
2.回收营养包空袋(集中处理),核实服用量
3.发放营养包,家长签字确认
4.告知家长下次领取营养包的时间、强调需要携带本次发放的营养包空袋来领取。
四、组织培训
(一)培训对象
主要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妇联部门负责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乡级妇幼专干和妇联干部、村医和村妇代会主任。
(二)培训内容
1.重点掌握项目的组织管理、营养包发放与管理程序、营养包接收、发放与儿童服用情况等信息收集与汇总方法、经费管理要求。
2.婴幼儿科学喂养及基本的营养与健康知识及技能,特别是如何利用当地的食物资源,对不同年龄段婴幼儿制作科学合理的膳食;婴幼儿营养不良和贫血的预防和治疗。
3.了解基本的健康教育方法,包括利用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渠道积极开展营养与健康教育的方法、向儿童家长进行喂养咨询与指导的沟通技巧等。
(三)培训安排
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县至少组织1次全县项目相关人员培训班。每期培训均要求保留培训的基本资料,包括培训通知、培训班日程、班前和班后问卷、培训班总结、学员名单及现场照片。为了提高培训质量,每期培训结束时应收集学员的反馈信息,包括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对培训班的安排及建议等,认真总结学员建议,及时调整下一次培训内容与方法。
五、确定相关评价指标
(一)培训覆盖率。接受一次及以上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的县、乡、村人数占应接受培训的县、乡、村人数的比例。
(二)营养包发放率。实际领取营养包儿童数占应发放营养包儿童数的比例。
(三)营养包有效服用率。一星期儿童食用营养包=4袋为“有效服用”。有效服用率为调查前一星期儿童食用营养包=4袋的儿童占被调查领取营养包儿童总数的比例。
(四)健康教育覆盖率。接受过营养包健康知识教育和使用方法指导的儿童家长人数占应接受人数的比例。
(五)贫血患病率。血红蛋白低于标准值的儿童数占实际测量血红蛋白儿童总数的比例。
六、信息管理
各项目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每月5日(节假日顺延2天)前将上月营养包发放食用情况统计表上报至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妇幼保健院,市级汇总后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2天)前报送到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省妇幼保健院,省妇幼保健院收集汇总后上报到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计划10月起使用吉林省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对项目信息进行信息化管理。乡、村级要填写好营养包发放及随访个案记录卡,定期上报相关信息,集中处理回收营养包空袋。项目执行期为2020年12月底,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要将本地区营养包发放及服用汇总信息、项目培训、健康教育、社会宣传和督导等工作总结上报至市妇幼保健院。
七、档案管理
(一)项目档案内容
项目档案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期间的各种活动相关的文字、图片、照片、光盘、声像资料以及实物样品等不同形式的资料,具体包括:
1.所有与项目活动相关的文件(政策、管理、技术等文件);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报表;
2.项目培训档案(计划、通知、教材、参加人员签到表、培训总结、班前班后问卷等);
3.监督指导和评估计划、记录和活动等相关报告资料;
4.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和发放随访个案登记卡;
5.其他相关资料(图片、宣传画、录像带和光盘等)。
(二)项目档案的收集和归档
1.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项目档案由专人管理;
2.项目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所有项目相关资料,做好建档和归档工作;
3.项目活动资料要分年度、分活动系统整理归档。
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改善贫困地区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状况,促进儿童生长发育、降低婴幼儿营养不良和贫血率,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程度,2012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全国妇联联合启动了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免费为贫困地区6-24月龄婴幼儿发放营养包,我们将对您孩子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监测,内容包括身长、体重的测量和血红蛋白的测定,同时对您孩子的膳食摄入情况进行调查。
参加本项目的好处:
营养包中含有孩子成长必需的优质蛋白、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多种营养物质,对孩子的大脑和体格生长发育都非常重要;营养监测可让您了解孩子的生长发育状况;并为您提供科学喂养的咨询服务,随时解答您在喂养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参加本项目的风险:
身长、体重、血红蛋白测定是常规体检项目,对孩子不存在风险。
您的权利:
您参与该项目是完全自愿的,您可以随时退出而无需理由。
如有与本研究相关的任何问题,可联系本地区相关工作人员。
我了解了本项目的目的、方法、可能获得的利益,愿意参加。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发放者签名: 年 月 日
不售卖营养包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与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定期领取营养包,现郑重承诺:所领取的营养包仅提供本人子女服用,不用于售卖和其它商业用途。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家长):
年 月 日
营养包发放流程图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发放食用情况统计表
年 月
县(市、区)乡镇社区 |
年度 |
月份 |
任务数 |
营养包收发情况(盒) |
儿童领取情况 (人数) |
营养包领取食用情况(人数) |
未领取停食人数 |
停食结案人数 |
本月变动(人数) |
||||||||||
上月 数量 |
本月 量 |
发放 量 |
库存 量 |
应领 取 |
实际 领取 |
实际 食用 |
有效 食用 |
因外出 停食 |
因吐泻、皮疹停食 |
口感不适停食 |
其他原 因停食 |
新增满 6月龄 |
满24 月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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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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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
备注:县级对乡级资料汇总也可沿用此
儿童营养包发放及随访个案记录卡
村(委)名称: 编 号:
儿童姓名: 出生日期: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发放 次数 |
发放日期 |
实足 月龄 |
数量 (盒) |
生产批号 |
家长签名 |
随访情况(划√) |
调查时间及详细情况 |
|
服用 4次及以上 |
服用 不足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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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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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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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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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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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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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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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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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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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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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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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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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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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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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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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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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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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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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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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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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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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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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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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个儿童一张个案记录卡;2、编号与“营养包发放登记表”一致:3、随访情况:每月随访1次,了解调查前1周营养包使用情况:4、调查详细情况:填写随访具体情况,如儿童一周食用不足4次的原因(腹泻、口感不好等)以及外迁、停食原因、食用情况等等。
附件5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基线调查方案
一、目的
通过对营养包覆盖地区婴幼儿营养状况的监测,评估营养包对儿童生长发育状况、儿童贫血的改善效果,评价项目实施效果。
二、调查对象、样本量及分配
(一)调查对象与样本量
选择临江市开展基线调查工作。临江市内选择5个乡镇,每个乡镇选1-2个自然村作为基线调查与监测点,每个自然村调查30-60名6-24月龄儿童,其中6-11月龄、12-17月龄、和18-24月龄儿童约各占1/3。各年龄组儿童男女各半。每个县共调查6-24月龄儿童300名(5乡镇×60名=300名),见表1。
(二)样本量分配
表1 项目县样本量分配
项目县名称 |
总样本量 |
每乡(镇)样本量 |
临江市 |
300 |
60 |
根据婴幼儿的月龄,将样本分为3层:
表2 各县不同月龄层的样本量分配
|
6-24个月婴幼儿人数 |
|
年龄段(月) |
每县 |
每乡(镇) |
6-11 |
100 |
20 |
12-17 |
100 |
20 |
18-24 |
100 |
20 |
合计 |
300 |
60 |
三、调查内容与方法
(一)项目县/乡/村基本情况调查
该县、乡(镇)、村的经济、社会、人口等基本情况,包括:人口数、6 -24个月婴幼儿数、国民生产总值(县级)、农民人均收入(县、乡镇级)、乡镇数、乡镇卫生院数、乡妇幼人员数、行政村数、村医人数、村医人数。
(二)6-24个月儿童看护人科学喂养知识和行为问卷调查
1.对象:6-24个月的儿童看护人。首选是儿童母亲;如果母亲长期在外打工未在家,可选择儿童目前的看护人;
2.内容:家庭一般情况,儿童喂养情况,科学喂养的知识、行为等;
3.方法:由调查员面对面询问调查并填写。
(三)6-24个月儿童体格检查和血红蛋白测定
1.对象:6-24月龄的儿童;
2.内容:身高、体重、血红蛋白;
3.血红蛋白检测方法:采用便携式血红蛋白仪(Hemocue Hb 201+),由经过培训的县级专业人员负责检测。
四、工作步骤与组织实施
1.实施基线调查:由项目县妇幼保健机构实施基线调查工作,省级专家现场指导。
2.表格录入:由项目县妇幼保健机构完成资料录入工作,并逐级上报至省妇幼保健院。
3.分析资料、撰写基线调查报告。
五、时间安排
2020年10-11月:实施基线调查;
2020年11月:数据录入、整理、数据分析;
2020年12月:撰写并提交基线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