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 退出 注册
长白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
各乡镇卫生院、局相关科室、各相关专业机构:
依据吉林省卫生厅、教育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吉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吉卫联发〔2012〕46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县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专家组,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长白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长白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专家组成员及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