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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

  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吉林省下达的“控缀保学”指标,巩固和发展我县“两基”成果,推进我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完成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保障教育发展的良好“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吉教联字〔2018〕49号)、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控辍保学工作方案》(长政办字〔2019〕21号)等文件的要求,深入贯彻“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一个都不少”的控辍保学方针,采取依法控辍、德育控辍、环境控辍、教学控辍、管理控辍、扶贫控辍、特色控辍等措施,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确保辍学目标控制在上级规定的范围内。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入学率,减少流失率。实现小学阶段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100%;小学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1.5%以下,达到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义务教育巩固率的标准。

  (二)从2018年起,贫困户脱贫“有义务教育保障”指标要求,无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因病、因残疾能不能上学除外,下同),无义务教育阶段后续教育因贫失学情况;贫困村摘帽“有义务教育保障”指标要求,无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

  (三)每所义务教育学校争创无学生辍学学校,每位教师争当“控辍保学先进教师”,确保我县控辍保学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三、主要措施

  (一)规范招生入学程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权利。

  1.做好工作部署。每年3月县教育局研究部署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将每年3月定为义务教育宣传月,组织全县各中小学校制定义务教育宣传月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2.全面排查摸底。每年4月各义务教育学校协助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以户籍居住证人口为基本依据,全面排查区域内年满六周岁及以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失学、辍学情况,以及家庭经济,家长工作等情况,做到不漏户不漏人;4月底前由各学校将本年秋季学期应入学复学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分布区域、资助需求等情况汇总后报教育局。

  3.做好招生工作。每年5月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入学、复学、保学工作中,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和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两纳入”,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零拒绝、全覆盖”,贫困家庭子女“应保尽保”等工作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发放入学通知。每年6-9月在反复核查一个不少的基础上,由各义务教育学校向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在适当及明显位置告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以及不履行法定义务须承担的法定责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职责履行法定义务,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认真做好家庭教育)。

  (二)强化辍学报告和监测制度,依法劝返。

  1.辍学报告。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后十天内,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情况及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学生辍学情况进行及时统计,建立开学期间每日清查制度,填报每个班级每日学生到位统计表,掌握学生的到位情况,按要求将《长白县开学学生到位情况统计表》填好,每天下午3点前将当天到位情况表报教育局,对未到校学生立即督促学校进行追踪,弄清学生去向。对有辍学倾向或已辍学的学生学校要组织登门入户开展劝返工作,并上报至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对随进城务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外出就学的,及时对接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就学手续。对转学的,应按学籍管理要求及时完善转学手续。对上学期连续超过三个工作日无故未入校就学的学生或去向不明的学生,应建档造册,分别报送县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安排村(居)委会进行查找,查清去向和就读情况,建立辍学学生工作台账。对失踪、失联学生及时到属地公安机关报案查找。非户籍学生流失辍学的,向教育局报告后,由教育局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配合做好劝返工作。

  2.定期监测。各校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要规范学籍日常数据更新及管理,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教育局将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边远、贫困、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把每年3月和9月作为重点监测时段。

  3.依法劝返。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根据辍学学生工作台账,按照“应返尽返”的要求,认真研究和分析学生的失学辍学原因,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做好劝返和预防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教育局给予批评教育,向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送达《限期入(复)学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有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失学辍学学生尽早入学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改进工作措施,努力为适龄儿童少年留得住、学得好创造条件。

  1.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继续深化和完善“大学区”教研管理,全面推行中心校与村小教学点一体化管理,巩固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各学校要依法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照吉林省义务教育教学常规要求,开足开齐开好所有课程,严格落实《吉林省治理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严格遵循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等,注重因材施教,培养学习兴趣,要着力提升教师能力素质,组织教师钻研教材和教学,提升运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优化教学过程,改革教学方式和方法,不拔高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开放学校,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电脑室,兴趣活动室等功能室和活动场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性评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高度重视农村学校办学质量。建立完善乡镇中心校与村小、教学点一体化管理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加强中心校对村小教学点的指导管理,发挥乡村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教学优势,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积极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为中职招生打下基础,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有针对性的防止初中生辍学。

  3.精准救助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资助政策,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建立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要。为家庭困难和处于困境中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社会救助。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孤儿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问题。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4.多措并举帮扶学习困难学生。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关心爱护每一名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不挖苦,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学校要加大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力度,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支持性、预防性为主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化解学生心理问题,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加强失学辍学返校学生的情绪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使其能顺利融入校园。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学校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引导和支持教师潜心钻研教材和教学,优化教学过程,改革教学内容和方式,提升课堂教育教学质量,增强他们的学习兴趣,按因材施教的原则,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全面实行教师与学习困难学生的“手拉手”“一对一”帮扶,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学习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学校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工作领导机制,按照本校的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控辍保学工作。要坚持工作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分工和责任考核制度的落实。教育局将建立控辍保学定期通报制度,对辍学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通报,并对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予以约谈或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家长和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同时学校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介和手段,利用乡镇赶场天、村民大会、文艺汇演、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措施进行广泛宣传,让每个家长充分认识到自己在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三)加强整体联动,构建长效机制。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吉教联字〔2018〕49号)文件要求,密切部门联系,加强沟通配合,切实做到认识深刻、责任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控辍保学工作落实。

  (四)严格督导考核。

  县教育局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并将学校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责任督学入校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实行督导检查结果通报,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到位的学校负责人进行问责。

  

  

  

  附件

  

    长白县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0年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宋  巍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潘继平 县教育局副局长

  组员:   姜华 县教育局进修学校校长

          卢国强 县教育局教育科科长

          李辉建 县教育局人事监察科科长

          麻云刚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丁希民 县教育局党组办公室主任

          薛  涛 县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夏素敏 县教育局文秘办主任

          李承斌 县教育局基建办主任

          姜政岐 县教育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

          赵  磊 县教育局安全办主任

          刘建勋 县教育局工会主席

          李  莉 县教育局教育科科员

          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