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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后备干部交流锻炼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后备干部交流锻炼实施办法》的通知 

  

  长教字﹝2020﹞28号

   

全县中小学、县幼儿园,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后备干部交流锻炼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后备干部交流锻炼实施办法》

          2.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后备干部交流锻炼工作领导小组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2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

      关于后备干部交流锻炼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后备干部队伍培养、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有计划地选派后备干部交流锻炼,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懂教育管理、作风优良,专业化、年轻化的高素质后备干部队伍,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交流对象及条件

  (一)现任中小学中层及以上后备干部,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后备干部;

  (二)年龄在40岁以内的中层后备干部和年龄在45岁以内的科股级后备干部;

  (三)年龄在35岁以内的年轻后备干部。

  三、交流方式

  (一)科股级后备干部交流。选派优秀科股级后备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校际交流,重点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交流锻炼。

  (二)中层后备干部培养。选派中层后备干部在本单位采取压担子的方式,在担任本职工作的同时参与领导分工,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后备干部挂职锻炼。选派在交流锻炼期间业务能力强、表现突出的的后备干部(重点关注年轻后备干部)到重要岗位挂职锻炼。

  四、交流时间

  后备干部每2年进行一次调整,期间如遇校领导班子大调整则随之调整,交流锻炼时间2-3年。

  五、后备干部管理

  (一)后备干部在交流期间由交流单位管理,交流单位要对交流后备干部提出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履行对后备干部的管理责任,妥善安排好交流后备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交流后备干部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任务。

  (二)交流期间,交流后备干部人事关系原则上调整到交流单位,党组织关系随转,参加交流单位的组织生活。

  (三)交流期间,交流人员每学年要向县教育局、交流单位写出书面总结。县教育局与交流学校不定期对交流干部进行交流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达不到干部培养要求的随时做出调整。

  六、交流要求

  (一) 端正学习态度,坚持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及良好的学风,按要求到指定单位进行交流培训,在实践中锻炼和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与水平。

  (二)模范遵守交流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三)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内容包括每天的工作日程记录、工作反思或随笔等)。交流培训结束后,按规定提交有关交流培训汇报材料。

  (四)积极践行师德规范,合理安排业余时间,参加健康的业余文化与体育活动。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

  后备干部交流锻炼工作领导小组

     

    长:宋  巍(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潘继平(县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宋振强(县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咸锡锋(县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员:教育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中小幼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综合科,负责后备干部交流锻炼日常管理工作,李辉健兼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