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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学科“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学科“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教通〔202037

   

全县各中小学、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按照《吉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升计划》和市教育局五项工程任务要求,根据《长白县教育局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出一批在县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组建中小学各学科名师工作室,促进我县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特制定《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学科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长白朝鲜自自治县教育局

2020617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学科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名优教师梯队建设步伐,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力度,促进我县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特制订《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学科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名师为引领,以课程为纽带,以学科名师工作室为载体,立足教育教学实践、聚焦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指导、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团队合作精神,加快名优教师发展步伐,创新优秀人才成长培养机制,推进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立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搭建中小学教师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研究、交流、展示平台,用三到五年时间,在全县打造一批代表长白县基础教育学科建设水平的学科名师,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实现四个促进的目标: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形成一批学科核心力量;促进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效果的提升,提高学科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抓内涵、抓管理,把握教学改革研究方向,营造研究与创新、交流与合作、开放与多元的教学文化;促进学科教学资源共享,实现全县基础教育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三、名师工作室的组建 

  (一)合理设置学科工作室

  根据实际情况,以有利于教学和开展教学研究为原则,设置学科工作室。一个学科工作室原则上同一学科任教教师在3名以上,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名师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期满后由教育局重新审核认定。

  (二)主持人选拔条件

  1.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由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担任。

  2.师德高尚,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3.具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热情,在学科教学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工作室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室成员选拔条件

  1.在教育教学一线教师,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称号,学科不限。

  2.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业务功底,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发展潜质好。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进取心和敢于质疑求是的勇气,以及团结协作、谦虚好学、刻苦专研的精神。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四、工作职责

  (一)工作室职责

  1.抓好一项研究

  以名师的学术专长为基础,以参研教师的共同志向、共同研究方向、共同研究愿望为依托,结合我县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确定并开展教育教学项目研究。在工作室运行周期内,以工作室为单位,立项一项研究课题并按方案积极开展研究工作,指导本工作室每位成员至少主持开展一项校级课题研究工作。

   2.带好一支团队

  1)指导中青年教师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途径,规定双方职责及评价方法。

  2)引领进入工作室的青年教师提高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有计划、有选择、有实效地阅读教育教学教研理论书籍、学科专业知识书籍和学术前沿的教育教学理论,夯实理论底蕴。以名师公开教学、组织研讨、现场指导、专题研究、公开课讲评、观摩考察等形式对本室成员进行培养。每个工作室在运转周期内应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优秀骨干教师。

  3)承担县课改培训和中青年教师培训的相关任务;承担对相对薄弱学校教育教学业务指导和专题培训任务;开展网络信息交流、名师论坛、教育科研成果推广等课改任务。

  4)指导学校备课组工作。协助教研组开展学科教研活动;组织开展集体备课,进行重点章节备课示范和指导工作。

  3.推广一项成果

  工作室各项工作要紧紧依托课堂教学改革,重点探索课堂教学模式构建和教学方法的改进。做好教材分析、教学设计、作业设计的指导和研究工作。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习潜力、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为落脚点,精心研究有效课堂教学模式的构建,并在改革试验成功的基础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推广。

  4.做好一次展示

  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聚焦课堂教学改革,开展学术研究,引领学科建设,每年开展一次学术成果汇报展示活动,将本年度举办的各种研讨会、报告会、专题讲座、名师论坛、公开教学、送教活动、现场指导等形式的辐射、示范活动和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等成果进行展示。

  (二)主持人职责

  1.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确定本工作室研究发展方向,拟定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目标、工作方案等;制订每学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和任期工作总结,制订本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

  2.发挥辐射和引领作用,带动成员共同成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的理论学习及研讨,每学期集中研讨活动时间不少于4学时。实行双向听课制度,当好学科教学的示范者。组织并参与工作室成员的听课、评课活动,每学期听评课不低于10节,指导成员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的方法、经验、模式。

  3.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坚持教育改革实验。研究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解决办法。指导工作室成员开展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主持人每年要开设一次以上的县级公开教学课、培训讲座或教学论坛等教学活动,在一个工作运转周期内至少在省级期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两篇以上。

  4.负责对工作室成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建立工作室档案,向主管部门总结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工作室的年度考核和终结性考评。

  (三)工作室成员职责

  1.树立良好的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精神;虚心向名师学习,在主持人的带领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遵守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制定个人发展规划;每学年制订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记录,提交研修总结。

  2.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总结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实现自我成长,成为学科教学的示范者。

  3.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工作室成员每学期要研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经常做读书笔记和教育教学研究随笔。三年内要发表两篇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或反思(或获市级奖励)。

  4.工作室成员每学期要在所在学校承担一节示范课,每年讲一节县级示范课或送教课;每学期要积极参与送教活动,每个成员至少与两名青年教师结成互助帮扶对子,每月听课、评课不少于4节,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并有记录存档,扩大工作室的辐射面。  

  5.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三年内参与一项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阶段成果;积极参加县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努力取得好成绩。

  6.准时参加工作室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接受负责人的检查评估,及时汇报工作,主动承担工作室各项工作任务。

  7.完成领衔名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领导小组。

  名师工作室统一由县教育局管理,县教育局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宋 

  副组长:潘继平   宋振强   咸锡锋 

      员:卢国强   李辉健        张志涛   王爱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主任由王爱华兼任。

  2.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对名师工作室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等,名师工作室研究、商议、确定工作任务,审核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总结,协调工作室之间各项具体活动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对工作室及其成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综合考核评价。负责资料汇集和整理,总结优秀教师成长规律。

  3. “名师工作室办公地点设在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提供必备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相关服务。各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工作时间、科研经费、科研条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二)经费保障

  1. 每个工作室建立之初,教育局为其预留启动经费,各工作室根据业务需要经领导批准后据实报销;每年经考核合格后每个工作室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销经费。名师工作室经费在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2.名师所在单位应从公用经费中规定的教师培训及其他经费中适当安排经费予以支持,每个工作室成员所在单位也应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3.“名师工作室的经费使用权归名师主持人,主要用于工作室添置书籍、日常办公经费、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外出学习、聘请专家及其他用于开展活动的相关经费。教育局对名师工作室的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三)待遇

  1.“名师工作室各项成果可计入名师所在学校的办学成果,作为学校年度综合考核、评优评先的条件与依据。

  2.在评优选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等方面对工作室成员予以倾斜。

  3.“名师工作室每年至少组织成员到外地学习交流一次。

  (四)考核评价

  名师工作室周期为三年。在每个工作周期中按有关评估标准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和终结性评价。

  1.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不报销工作经费,并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被评为不合格的,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工作室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表现特别优秀的,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

  2.三年期满实行终结性评价,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每个工作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名师工作室需进行新一轮的申报工作。

  3.“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主持人负责,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出名师工作室,考核情况报教育局备案;同时按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4.“名师工作室的名师任期内若调离本区或本单位,或脱离学校一线教学岗位,或不能履行名师工作室工作要求的其他情形,则自动取消工作室及名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