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长白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教育领域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长教基字202174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

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践行“办好学前教育”“幼有所育”的要求,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原则,以儿童发展为本,统筹本县学前教育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我县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二、总体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

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 ,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二)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

各幼儿园根据本辖区适龄人口数和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

(三)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

各幼儿园根据本辖区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进行招生。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四)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

各幼儿园要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一)招收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健康幼儿。

(二)招收幼儿不限民族、不限户籍地。

(三)幼儿园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

四、招生程序

(一)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二)制定方案。幼儿园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要求,于每年秋季开学前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办园规模,合理制定本园学年招生计划,同时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有序组织报名。各幼儿园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报名工作,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富余学位 ,可随时补招。

(四)完成新生录取。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应当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核验,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和在园学籍备案登记工作,及时按要求在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统筹、组织、审核、监督,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兼顾社会公平。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尤其是建档立卡的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重视特殊幼儿的入园需求。幼儿园应依法招收轻度残疾适龄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具有特殊教育机构的地区)接受学前教育。积极做好政策性照顾生的核查、入园工作。

(三)严明工作纪律。招生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

(四)强化监督指导。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园工作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幼儿园招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县教育局将加强对本县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对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本办法适用范围:县幼儿园、学校附属学前班、乡镇中心幼儿园、村小附设班、民办幼儿园。)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