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教基字〔2024〕7号
全县各中小学:
现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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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2024年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统筹做好2024年全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全面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市招生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4年全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省教育大会和全市教育大会部署。着眼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统筹、健全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走深走实,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 纪律要求,切实保障教育公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 国家、省、市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招生入学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
(三)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科 学合理划定片区,严格落实就近入学政策。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阳 光招生” “阳光分班”,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政策、信 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三、入学办法
(一)严格入学资格审查
1.小学入学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实行6周岁入学,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长白镇户籍。长白镇籍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交户口本和房产证,子女户口应与法定监护人户口一致(小学一年级入学还需提交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对集体户口、挂靠户口等情况同时严格查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或房产证,并根据挂靠户口所在学区学校的招生能力统筹安排入学;各校不准跨越划定的区域招生入学;对本区域内超出学校规定学额的,可采取摇号的方式进行;对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干扰招生秩序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3.其它各乡(镇)户籍。其它各乡(镇)居民子女符合到本乡(镇)中小学就读的,到各乡(镇)中小学报名(小学一年级入学需提交户口本、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二)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1.严格控制学区。按照户口所在地,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控制跨学区入学。
2.严格控制班额。按照省定班额标准,根据“整体调控、合理分流、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
3.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公安部门发放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原始户口本;学生法定监护人在长白县的居住证;在长白县务工的正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所需证件必须齐全,符合规定要求。
4.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坚持普特融合,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一人一案”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对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建籍学校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提供教育帮助。
5.特殊优抚对象入学。依据国家、省、市相关优待政策文件,妥善安排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边境管理人员子女、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优先安排入学,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6.其他群体入学。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以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等入学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强化各方义务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组织学习代替接受义务教育。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控辍保学工作要求,健全联控联保机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落实专项行动,严防辍学新增反弹。
四、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
(一)小学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
按照省定班额标准,全县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5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45人,其中:
第一实验小学校:计划招收4个班,招生区域为通江路以东(含通江路)的学生,计划招生180人。
朝鲜族实验小学校:计划招收2个班,招生区域为城区内的学生,计划招生30人。
长白镇向阳小学校:计划招收2个班,招生区域为通江路以西的学生,计划招生60人。
马鹿镇中心小学校:中心小学校计划招收1个班,招生区域为马鹿沟镇所辖各村(原龙岗辖区除外)的学生,计划招生4人。
金华乡中心小学校:计划招收1个班,招生区域为金华乡所辖各村的学生,计划招生1人。
十四道沟镇中心小学校:计划招收1个班,招生区域为十四道沟镇所辖各村的学生,计划招生7人。
十二道沟镇中心小学校:计划招收1个班,招生区域为十二道沟镇所辖各村(原十三道沟辖区除外)的学生,计划招生7人。
八道沟镇中心小学校:计划招收1个班,招生区域为八道沟镇所辖各村(原十一道沟辖区除外)的学生,计划招生23人。
新房子镇中心校:计划招收1个班,招生区域为新房子镇所辖各村(场)的学生,计划招生1人。
宝泉山镇中心小学校:计划招收1个班,招生区域为宝泉山镇所辖各村(场)的学生,计划招生7人。
(二)初中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
按照省定班额标准,全县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5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其中:
第一中学:计划招收6个班,招生区域为长白镇学生,计划招生 204人。
朝鲜族中学:计划招收2个班,招生区域为城区内的朝鲜族学生,计划招生40人。
马鹿沟镇中学:计划招收1个班,招生区域为马鹿沟镇辖区内(含龙岗辖区)的学生,计划招生19人。
金华乡中学:计划招收1个班,招生区域为金华乡辖区内的学生,计划招生5人。
十四道沟镇中学:计划招收1个班,招生区域为十四道沟镇辖区内的学生,计划招生7人。
十二道沟镇中学:计划招收1个班,招生区域为十二道沟镇辖区内的学生,计划招生9人。
八道沟镇中学:计划招收1个班,招生区域为八道沟镇辖区内(含十一道沟辖区)的汉族学生,计划招生26人 。
新房子镇中学:计划招收1个班,招生区域为新房子镇辖区域内的学生,计划招生7人。
宝泉山镇中学:计划招收1个班,招生区域为宝泉山镇辖区内的学生,计划招生9人。
(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
1.编制招生计划。2024年实验中学本校区计划招收4个班级,招生150人;马鹿沟分校区招收录取生源前50名,分别编为20人和30人两个班级,每个班级设一名班主任。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后,实验中学按成绩高低和分配到校的“指标生”录取200人;朝鲜族中学计划招收2个班级,招生42人。各校要将招生计划通知到每位考生及考生家长,并在校内外进行公示。内容包括计划招生班数,计划招生人数和招生办法。起始年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每班不超过 55 人。
2.报名资格条件。具有我县初中毕业年级正式学籍和报考高中段各类学校资格者均可报名并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3.报考原则、办法。
(1)学籍在本县的初中毕业生只能报考本县高中。
(2)应届毕业生可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 、与高等教育衔接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等)。
(3)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政策按2024年的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4)往届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只可报考一般高中,也可报“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 3+2”,但必须参加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时不享受奖励政策。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住证、父母务工证明等材料,经教育局批准,可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考高中享受与我县学生同等待遇。
(6)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学生经身份认定后在我县参加考试,与我县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7)身有残疾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4.奖励、照顾政策:
照顾、奖励政策按照《白山市 2024 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白山教基字〔2024〕20 号)执行。
五、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8月16日前,根据招生工作方案,完成中小学招生工作,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15—16日,新生到原幼儿园、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
8月19日,全县中小学一年级新生统一报到分班,举行“阳光分班”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