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统计、资金兑付管理工作的通知
长财联〔20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统计,资金的兑付、管理工作,确保补贴政策精准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做到责任到人,做好全程监督管理,严格发放程序,密切掌握发放动态,全程做好公开公示,切实提高补贴效能,不折不扣地把国家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严格界定补贴范围,确保统计质量
本次补贴范围为第二轮承包面积。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流转土地的按流转双方商定意见办理。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变用途。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退耕还林(还草)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地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三、严格发放程序,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一)申报。
生产主体向第二轮承包面积耕地所在地村委会申报,由村委会对其申报的地块、面积进行督查、核实。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的(包括村机动地),应提供对应的合同。
(二)确认。
村委会负责对生产主体申报的补贴面积进行审核确认。
(三)公示。
村委会负责逐户、逐地块登记。要继续坚持与完善此前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制度等,对经审核确定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补贴信息要在村屯张榜公示。要做到三准确、三公开,即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数额准确,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在本村公示无异议后由生产主体和村委会共同签字盖章报乡镇政府审核验收。
(四)审核验收。
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对生产主体申报的补贴面积等进行认真核实;做到真实可靠,经得起检验,确保申报数据真实,无虚报冒领。
(五)资金发放。
各乡镇政府将审核后的数据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政府,由各乡镇政府再次公示无误后将资金发放到生产主体手中。
(六)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各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建立并不断完善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将全部资料以年度为单位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及时掌握土地流转等情况,对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确保相关补贴信息完整真实。
鉴于以往资金发放容易出现遗漏、错报等问题,请各乡镇、行政村一定要严格把关,认真对照审核,做好宣传、公示等工作,要确保不漏掉一户农民,不出现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事件,对于出现遗漏、多报等问题的行政村,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乡镇政府要抓实抓细补贴面积核实统计,务必于2022年5月19日前,将经审核确定的统计汇总数据电子版和纸质版经乡镇领导和主办人签字盖公章后上报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科,同时报送行政村的详细统计数据(行政村的统计数据也要有行政村主任签字盖公章),避免错报、漏报问题。
联系人:县农业局农业农村科王永宏,电话:13843980163,电子邮箱: wyh1359414793@163.com。
附件:
1、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2、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表
长白县农业农村局 长白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