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2年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大豆、稻谷)资金和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资金的通知
长财企指[2022]847号
各乡镇财政所: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的通知》(吉财粮指[2022]196号)、《关于拨付2022年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和大豆)资金的通知》(吉财粮指[2022] 197号)文件精神,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奖补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20〕3号)和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玉米、大豆补贴实施方案》(长财联字〔2020〕460号)、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稻谷生产者实施方案》(长财联字〔2020〕461号)文件规定,农业、财政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工作的通知》(长农财联字〔2022〕6号)文件,以《关于2022年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及种植业结构调整(三年连续第三年)补贴资金的请示》(长农字〔2022〕78号)农业农村局统计种植面积为依据,现拨付全县2022年玉米、大豆、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和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补贴资金,合计:8,930,103.55元(其中玉米目标价格补贴资金591,226.11元,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资金7,586,742.44元,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资金592,135.00元从吉财粮指〔2022〕197号指标文拨付877万元,上年度乡镇退回补贴资金103.55元);(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160,000.00元,从吉财粮指〔2022〕196号指标文拨付16万元)。各乡镇玉米、大豆、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和2022年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补贴资金的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执行中财政部门列入2022年度“2130999 其他目标价格补贴”科目。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奖补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20〕3号)和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玉米、大豆补贴实施方案》(长财联字〔2020〕460号)、《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稻谷生产者实施方案》(长财联字〔2020〕46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在做好村级公示基础上,确保将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和2021年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补贴资金尽快以“一卡通”(或“一折通”)形式兑付到农民手中,严禁发放现金。
附件:长白县2022年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大豆、稻谷)资金和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汇总表
长白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