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预案第 A/CBCXZZZXAJJYA 2017号
应急预案第 2017年 第1 版
编制单位: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颁布日期: 2017 年 1 月 20 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布令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9639-2013)《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编制《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毕,现经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请各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该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及各项预案的内容,按照部门专业分工,抓好日常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以确保在突发各种事故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有效处理各项突发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社会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局 长:
年 月 日
目 录
1 总则.............................................................................................. 5
1.1编制目的............................................................................... 5
1.2工作原则............................................................................... 5
1.3编制依据............................................................................... 6
1.4适用范围............................................................................... 8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8
2.1应急组织机构...................................................................... 8
2.2主要职责............................................................................... 9
3.预防与预警................................................................................ 12
3.1危险性分析........................................................................ 12
3.2预警..................................................................................... 14
3.3 信息报告............................................................................ 14
4.应急响应.................................................................................... 17
4.1响应分级............................................................................. 17
4.2应急响应程序.................................................................... 22
4.3现场处置措施.................................................................... 23
4.5 应急结束............................................................................ 31
5.信息发布.................................................................................... 31
6.后期处置.................................................................................... 33
7. 保障措施.................................................................................. 33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33
7.2应急专家保障.................................................................... 33
7.3 应急队伍保障................................................................... 34
7.4 应急装备保障................................................................... 34
7.5 应急经费保障................................................................... 34
8. 预案管理.................................................................................. 35
8.1 预案演练............................................................................ 35
8.2 预案修订............................................................................ 35
8.3 预案实施............................................................................ 35
9.附件............................................................................................. 36
附件1 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6
附件2 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名单............................................ 37
附件3 事故应急救援队名单................................................ 40
附件4 事故应急救援大型设备、器材、物资清单........... 41
为进一步规范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应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参加抢险救援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明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各有关科室在应急管理、应急组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等职责和权限,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迅速、救援有力的应急职责及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人身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统一领导下,有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开展本监管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政府为主,实行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本着属地管理和“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展开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坚持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应急演练、预案修订等工作。
(5)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合理利用社会救援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6)依靠科技,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第69号[200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13号[2014])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
(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办[2015]11号)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
(8)《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安监总厅应急[2011]222号)
(9)《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
(1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9009-2015)
(13)《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1月)
(14)《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15)《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
(16)《吉林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1月)
(17)《吉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吉安监管应急[2011]235号)
(18)《吉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备案管理办法》(吉安监管应急[2012]184号)
(19)《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与备案工作的通知》(吉安监管办[2015]54号)
(20)《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6年10月)
本预案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部门预案,适用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在本辖区内发生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力量参加抢险救援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负责处置和参与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型包括:煤矿事故类型,非煤矿山事故类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类型等其他要求需要负责处置和参与处置的事故类型。
为加强应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范围内发生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协调配合及日常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本领导小组是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应急救援工作最高领导机构,领导小组设组长和副组长,组长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副局长担任,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有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第一责任人。
组 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 局长
副组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 副局长
成 员: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矿山监察科负责人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矿山监察大队负责人
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2.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配合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应急办,参与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
(2)传达省、市安全监管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
(3)参与、协调、配合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应急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4)负责事故接报、续报、接转和处置工作,并做好事故处置过程记录、归档等工作;
(5)负责组织应急救援专家组,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论证和救援措施制定,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6)负责事故现场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联络工作;
(7)承担事故后期处置、事故调查、应急响应过程评估等有关工作;
(8)负责派驻一般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指导工作组;
(9)完成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应急办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事项。
2.2.2人员及各科室职责
人员职责:
(1)组长: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决策救援方案;确定本局参与现场应急救援科室及人员;参与、指导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开展;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托负责事故现场新闻管理与信息发布工作。
(2)副组长:协助组长完成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受组长委托代替组长完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各科室职责:
(1)综合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联系各科室负责人,综合协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履行保障、协调、宣传应急工作职责。督促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有关指示;负责车辆、食宿、防护装备等后勤保障;接收省市安全监管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领导的重要指示;负责协调卫生、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进行医疗救护、事故现场警戒和保护、疏散群众、维护现场秩序和交通秩序;与新闻媒体联系,负责事故信息的新闻发布;掌控社会舆情,引导媒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咨询;承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行管科室:
负责履行抢险救援应急工作职责。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型,负责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等数据库,并保证数据库的有效性;协调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参与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承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法规宣教科:
负责履行事故救援专家组的应急工作职责。负责建立全区应急救援专家数据库,并保证数据库的有效性;配合有关科室,协调、调动有关应急救援专家,参与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承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事故救援专家职责
(1)参加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的研究制定,提出科学合理的救援方案。
(2)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形势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提出有效防范事故扩大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4)为是否宣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终止提供技术支持,对事故后期评估、分析给出技术性建议。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管辖范围内存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事故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火灾:易燃物爆炸引发火灾;居民区内燃放烟花引发火灾;农民燃烧秸秆、墓地祭祀违规燃烧物品、野外生火或吸烟等引发森林火灾;办公楼、住宅、娱乐场所、商场等因明火或电火引发火灾;大风、雷电引发火灾;矿井井下违规烧焊,电缆、电气设备产生明火等引发火灾;其他原因造成火灾。
(2)爆炸事故:烟花爆竹、火工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时,安全措施不到位,管理疏漏或欠缺,易发生爆炸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因违章、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到位可能发生爆炸;燃气泄漏发生爆炸事故;其他爆炸。
(3)建筑物倒塌事故:桥梁、楼房、烟囱等因超出寿命或建筑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造成倒塌事故。高层楼体施工时,起吊车辆倾倒也可能造成较大伤亡事故。
(4)中毒窒息事故:粮食、蔬菜、饮用水、肉类等受到污染可能造成群体性中毒事故;有毒物质(如液化气等)泄漏,井下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浓度超限,其他有害气体突然涌出,使氧气含量过低等可能造成中毒窒息事故。
(5)冒顶坍塌事故:矿井在开采中,因悬空面积过大、支护强度不足或因地质原因造成大面积冒顶,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大型工程挖掘坑道、隧道时,护坡护顶措施不当,会造成坍塌或冒顶事故;其他方面坍塌事故。
(6)决堤溃坝事故:水库等因强度不足,超期服役,人为因素受到破坏或遇到灾害天气等,可能发生溃坝事故。
(7)矿井水灾:因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措施不力,采动过程中违法违规、乱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等可能发生突水(溃泥)事故;地表洪水灌入井下也会造成重大水灾事故。
(8)其他事故:如铁路运输事故、场内车辆事故、旅游及娱乐设施事故等也不容忽视。
(9)自然灾害:汛期,暴雨成灾的时候,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辖区内发生过山体滑坡、山洪冲毁民宅、洪水涌入矿井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灾难;本区域内发生过四级烈度的地震,目前的技术能力尚不能预测到是否有更大强度的地震,因此,必须做好应对准备。
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进行普查、分级,并制定消除重大危险因素措施,明确管理责任、管理要求(包括组织制度、报告制度、监控管理制度及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应急措施等),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机制,确保各企业安全生产。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企业实施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级别确定规范的现场监督管理方法,监督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建立监控机制,并督促隐患整改。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申报、分级制度,同时对各企业提供监控管理及技术指导。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事故报告程序进行上报。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需要,组织协调全县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发布;如出现重大、特大事故时负责组织其他应急救护队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紧急救援工作。
预警公告内容包括:事故性质、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公告发布后,预警内容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公告。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通信网络、报刊、宣传本、报警器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
3.3.1 事故报告程序
(1)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导致较大及以上伤亡的,以下统称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要采取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向110、119、120报警,同时分别向市、县(区)两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单位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将事故基本情况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同时立即通报县政府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接到报告后,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地的安监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在30分钟之内赶赴事故现场,并随时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实情,以便迅速决策、调集救援力量。
(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密切关注事态的进展,当需要上一级救援机构支援时,要迅速进行协调。
3.3.2 信息报告方式及内容
依托电话网络、互联网、电视台、广播,建立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收集,并保证信息传递的时效性。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8251007
火警:119;治安警:110;交警:122;急救中心:120。
事故报告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上报,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必要时可越级上报。通过口头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传真的方式。情况紧急时,可先口头或电话报告,而后再补报详细情况。
事故报告的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和企业规模;
(3)事故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5)目前现场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的签发人、报告时间及电话联络方式
(8)企业主要负责人接到本矿事故报告后,负责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本矿人员立即按照应急预案方案开展抢险工作,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现场救援指挥部成立后,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9)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有接警、报警的责任,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采取相应行动。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成立后,指挥权自动转移,由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行使指挥权。
3.3.3 预警行动
根据相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事故预警信息,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汇总分析,报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决策后进行发布。预警信息发布途径依托电话网络、互联网、电视台、广播等方式。
根据事故预警信息,相关科(室)和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立即行动,进入事故救援准备阶段。
4.1.1煤矿事故响应分级
依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煤矿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1)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一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社会影响特别重大。
(2)Ⅱ级(重大事故)响应,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重大社会影响;
(3)Ⅲ级(较大事故)响应,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较大社会影响。
(4)Ⅳ级(一般事故)响应,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2 非煤矿山事故响应分级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非煤矿山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较大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生产事故灾难。
(3)超出省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事故灾难。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事故灾难。
(5)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特别较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
(6)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生产事故灾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较大事故。
(2)超出市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事故灾难。
(3)跨市级行政区的生产事故灾难。
(4)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5)省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生产事故灾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1)发生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2)超出县(市)区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事故灾难。
(3)跨县级行政区的生产事故灾难。
(4)即将或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5)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生产事故灾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Ⅳ级响应:
(1)发生一次死亡(失踪)1—2人或3—9人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2)超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3)需要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处置的事故;
(4)县级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4.1.3 危险化学品事故响应分级
危险化学品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4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
(1)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事故。
(2)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事故。
(3)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事故。
(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事故。
Ⅱ级(重大):
(1)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含失踪)的事故。
(2)造成50~99人中毒、重伤的事故。
(3)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10万人的事故。
(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1亿元或重大社会影响等事故。
Ⅲ级(较大)
(1)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含失踪)的事故。
(2)造成30~49人中毒、重伤的事故。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事故。
Ⅳ级(一般)
(1)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的事故。
(2)造成29人以下中毒、重伤的事故。
(3)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等事故。
4.1.4烟花爆竹事故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的等级,应急响应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Ⅰ级响应(特别重大事故):
(1)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事故。
(2)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事故。
(3)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事故。
(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事故。
Ⅱ级响应(重大事故):
(1)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含失踪)的事故。
(2)造成50~99人中毒、重伤的事故。
(3)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10万人的事故。
(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1亿元或重大社会影响等事故。
Ⅲ级响应(较大事故)
(1)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含失踪)的事故。
(2)造成30~49人中毒、重伤的事故。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事故。
Ⅳ级响应(一般事故)
(1)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的事故。
(2)造成29人以下中毒、重伤的事故。
(3)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等事故。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启动本局应急响应,采取的应急行动级别可按下列情况进行: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发生“Ⅰ级响应”情况的生产安全事故,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立刻启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参加事故抢险救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做好现场指挥协调;综合科汇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报告、事故核实与跟踪、事故信息沟通等内容。需上级有关部门指挥、协调、督促事故抢险救援的,应积极配合应急响应,按照应急职责分工,全力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发生“Ⅱ级响应”情况的生产安全事故,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刻启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预警机制,迅速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指导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派出的有关人员做好事故信息报告、事故核实与跟踪、现场指挥协调及事故信息沟通等工作。
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管辖区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选定临时指挥部位置,启动控制危险源、抢救遇险人员、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清理现场、消除危害后果的抢险救援程序。确定所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技术方案和技术专家,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并责成专人负责协调和调集。
4.3.1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及处置工作要点
发生非煤矿山事故,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尽可能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迅速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同时探明事故类型及发生的地点和范围,查明被困人员,组织营救;
(2)根据事故类型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3)迅速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尽可能向被困人员提供生存必须保障;
(4)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在火灾、爆破器材爆炸事故现场,应严禁明火,禁止或者限制使用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有关设备、设施;
(5)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4.3.2 煤矿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及处置工作要点
煤矿事故现场处置措施及处置工作要点
(1)迅速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同时查明事故类型及发生的事故地点和范围,查明井下被困人员,组织营救;
(2)根据事故类型迅速采取措施(如切断电源),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如果事态扩大,迅速启动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巷道和相关功能设施,同时对遭到破坏的工作面、巷道进行清理,进一步创造抢救与处理事故的条件;
(4)迅速调动应急救援物资与食物、饮用水,尽可能向被困人员提供生存的必须保障;
(5)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导致可能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障措施。
(6)在救援中,若遇到技术难题,由事发单位技术人员会同专家组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和施救方案,经现场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4.3.3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及处置工作要点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尽可能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2)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3)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及其他控制措施;
(4)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及其他保障措施;
(5)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禁止或限制使用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6)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的必要措施。
1)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要点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2)爆炸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要点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3)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要点
(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2)确定泄漏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害物质);
(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
(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
(8) 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气象信息;
(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企业救援队伍等)。
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要点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1)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2)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
(3)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5)群众的安全防护要点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4.3.4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及处置工作要点
发生烟花爆竹事故,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尽可能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周围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维持场所秩序;
(2)查明危险源,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疏散撤离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严禁一切火源、电源,防止静电火花,并尽量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危险区域,防止次生、衍生事故;
(3)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讯等公共设施,同时对事故进行清理,进一步创造抢救与处理事故的条件;
(4)设置警戒线,划定安全区域,必要时向周边居民发出警报;
(5)迅速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尽可能向受灾人员供生存必须保障;
(6)及时制定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烟花爆竹故突发、迅速、冲击波强,以爆炸燃烧为主,易产生二次爆炸的事故特点,密切监控事态发展,排除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的险情。
1)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要点
(1)迅速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2)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尽可能找到起火原因;
(3)迅速切断火区电源;
(4)采取措施防止火区和火灾中产生的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扩散蔓延;
(5)确定重点防护目标(原料库、成品库等),防止出现二次爆炸事故;
(6)明确所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7)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8)确定灭火方案;
(9)在整个抢救和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严密监测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风向的变化,防止风流逆转,出现中毒窒息事故。
2)爆炸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要点
(1)迅速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2)确定爆炸事故发生的地点和范围;
(3)迅速切断灾区电源;
(4)设置警示线,封锁危险区域;
(5)采取措施防止爆炸产生的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扩散;
(6)确定重点防护目标(原料库、成品库等),防止出现二次爆炸事故;
(7)明确所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8)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9)在整个抢救和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严密监测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的浓度计风向的变化,防止风流逆转,出现中毒窒息事故。
3)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要点
根据烟花爆竹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1)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事故影响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2)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事故影响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重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
(3)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4)群众的安全防护要点
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
(1)当事故现场得以有效控制,遇险人员获救,环境符合有关标准,事故隐患消除,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专家组通过集体评估,提出应急状态终止建议,由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应急结束。
(2)事故发生单位将整个救援过程所形成的有关文字资料、图纸、物证等移交事故调查组,为事故调查提供相关依据。
事故信息发布坚持统一口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综合科负责收集整理事故基本情况、抢险救援情况、善后处置情况和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并与其他参与应急救援的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汇总,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审核,形成统一事故发布公告,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授权进行发布。首次发布时间应当在负有事故管辖权的政府领导或负责组织事故调查部门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即行发布。其后,根据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进展情况随时或者连续发布事故信息。首次发布主要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规模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简要经过;
(4)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采取措施;
(6)其他应当发布的情况等。
后续发布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变化情况;
(2)应急救援情况;
(3)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4)善后安置情况等。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综合办公室应当将所掌握的事故信息通过梳理,及时准确的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急救援领导小组,并对事故信息的准确性负责,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负责事故信息的综合协调。
(1)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成立事故应急评估组,组织人员对整个救援行动过程进行评估,编写评估报告,并对救援行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有关部门。
(2)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会同有关科室,组织协调环保部门、民政部门、保险部门、医疗部门等做好事故现场清理、事后恢复、污染物处置、人员安置赔偿、保险赔付、物资征用补偿等工作。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有关科室及负责人通讯联系应保持畅通,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综合科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并负责建立相关基础联系信息数据库,与相关部门建立应急工作机制,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危化科负责建立可以参加事故救援的专家库,全面掌握应急救援专家情况,确保应急救援专家信息的有效性。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名单见附件2)。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行管科负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全面掌握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确保应急救援队伍信息的有效性。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名单见附件3)。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行管科负责掌握可以调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数据库,建立调用工作机制;相关科室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大型设备、器材、物资清单见附件4)。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在应急救援行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本局自行解决;其他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事故发生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发地各区协调解决。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所需工作经费按照《吉林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负责每年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计划,并负责每年采取不同形式组织实施一次应急演练(演练形式可采取桌面演练或实战演练),并对演练进行评估总结。
本应急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科室以及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相关科室提出修改意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负责及时组织修订。
本应急预案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管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张明 |
局 长 |
13843986777 |
局长 |
2 |
王军 |
副局长 |
13843985156 |
分管业务 |
3 |
徐新 |
大队长 |
13843980808 |
分管矿山 |
4 |
刘海波 |
科长 |
18643981212 |
分管危化品 |
5 |
吴士俊 |
科长 |
13943944030 |
综合办公室 |
6 |
任爱辉 |
科 长 |
13904498889 |
分管职业危害 |
7 |
范中杰 |
科 员 |
15944960176 |
法规宣教 |
8 |
南玉花 |
主 任 |
15500211121 |
办公室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消防支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
值班电话:0439-8259004
地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沿江村
序号 |
设备 名称 |
设备 型号 |
所在单位 |
台数 |
联系人 |
办公 电话 |
移动 电话 |
15 |
便携式甲醛检测仪 |
|
安监局 |
1 |
|
|
|
16 |
对讲机 |
|
安监局 |
2 |
|
|
|
17 |
一氧化碳检测仪 |
|
安监局 |
3 |
|
|
|
18 |
光学瓦斯检测仪 |
|
安监局 |
2 |
|
|
|
19 |
防护靴 |
|
安监局 |
14 |
|
|
|
20 |
头罩 |
|
安监局 |
1 |
|
|
|
21 |
声级计 |
|
安监局 |
1 |
|
|
|
22 |
便携数字测尘仪 |
|
安监局 |
1 |
|
|
|
23 |
直读式测风仪表 |
|
安监局 |
1 |
|
|
|
24 |
防爆对讲机 |
|
安监局 |
2 |
|
|
|
25 |
便携式符合气体检测仪 |
|
安监局 |
1 |
|
|
|
26 |
静电测试仪 |
|
安监局 |
1 |
|
|
|
27 |
防爆粉尘检测仪 |
|
安监局 |
1 |
|
|
|
28 |
防爆粉尘检测仪 |
|
安监局 |
1 |
|
|
|
29 |
正压空气呼吸器 |
|
安监局 |
4 |
|
|
|
30 |
远距离炸药测定仪 |
|
安监局 |
1 |
|
|
|
31 |
震动计 |
|
安监局 |
1 |
|
|
|
32 |
手持式电磁辐射检测仪 |
|
安监局 |
1 |
|
|
|
33 |
辐射热计 |
|
安监局 |
1 |
|
|
|
34 |
硫化氢气体检测仪 |
|
安监局 |
1 |
|
|
|
35 |
高级电动送风过滤装置 |
|
安监局 |
14 |
|
|
|
36 |
硅质全面型防护面罩 |
|
安监局 |
14 |
|
|
|
1事故风险分析
(1)事故类型
(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发生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内各种与生产操作有关的场所、设备、设施等。
(3)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轻伤、重伤、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
(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地震前兆指地震发生前出现的异常现象,岩体在地应力作用下,在应力应变逐渐积累、加强的过程中,会引起震源及附近物质发生如地震活动、地表的明显变化以及地磁、地电、重力等地球物理异常,地下水位、水化学、动物的异常行为等。概括性称这些与地震孕育、发生有关联的异常变化现象为地震前兆(也称地震异常)。它包括地震微观异常和地震宏观异常两大
(5)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地震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主要有:地震引发地壳变动,海平面上升或下降。火山活动活跃。引发山体滑波,泥石流,洪水。如果接近核电站、水坝、化学品仓库,有可能引起泄露事故。
2.应急工作职责
2.1领导机构职责:
应急指挥部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内部领导机构。有关领导按照业务分工和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中担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专业应急救援小组:专业应急救援小组(分队)由企业有关部门领导和员工组成。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2.2现场管理人员职责:
事故初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实施应急处置和组织自救、互救并做好信息沟通。
2.3其他作业人员职责:
服从指挥,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
2.4现场应急人员职责:
及时将事故地点发生的情况详细的报告各级领导。
2.5 现场处置小组
组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各科室负责人、科员
3.应急处置
(1)地震灾害发生后,办公室立即通过电话与地方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地震裂度和灾情,及时上报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
(2)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初步掌握的灾情,指派现场应急总指挥,装备五险对讲机前往灾区和重点工程目标,组织实施专项救灾。
(3)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部署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的应急行动、并根据灾情需要及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救灾。各部门迅速组成抢险救灾突击队,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参加抢险救灾。
(4)迅速组织地震灾害发生区域的员工撤离,协同地方政府维护好社会治安及撤离群众的生活安置工作。
(5)协同地方政府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设法保护周边重要生产、生活设施,防止引发次生灾害或事故。
(6)事故现场如有人员伤害,立即抢救并就近送往当地医院进行医疗救治。
(7)作好现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救援过程中发生的二次伤亡。
(8)保护好公司生产、生活设施。如供电线路、供水管道等设备设施遭到损坏、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修。保证正常生产需要。
此地震现场处置方案与之相衔接的是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中地震现场处置方案,因各危化企业行业不同,具体的应急处置详见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预案,安监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工作。
4.注意事项
(1) 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个人防护器具。
(2) 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处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首先判断事故特点、性质、位置等,有效处理好次发事故的发生,努力做到缩小事故影响范围,在做好自身安全工作的同时,对被救人员进行有效的救助。
(3) 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未伤人员尽快抢救其他人员,被压在室内的人员,要尽可能向有空气和水的方向移动,节约实物和水,以便维持尽可能长的时间。
◆封闭在室内的人,不可使用电气、火柴、蜡烛等,最好用手电筒照明,如闻到煤气或有毒气体时,最好用湿衣物等捂住口鼻。
◆尽快离开房间,不可轻易再进房内,以免余震再次震坍房屋伤人。
◆地震后救人,时间就是生命,所以救人应当先从最近处救起,只要是在最近处有人被埋压,就要先抢救他们。此种做法可以节约时间,减少伤亡。
◆现场抢救中,力争及早出去伤员身上或伤肢的重物,立即固定伤肢,不要拉扯北埋压者,以免造成新的损伤;抬伤员不能一人抬手,一人抬脚,扭曲身体,以免造成伤员瘫痪,应用竹木床板、担架运送伤员。
◆技术人员提出抢救方案,在明确被埋人员情况和确认不发生次生事故的前提下,采取切实措施,组织挖掘抢救被埋人员,同时派人监视现场,防止发生再次坍塌。
◆当部分建筑物坍塌时,现场抢救人员可用铁锹、撬棍进行人工挖掘,并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当建筑物整体倒塌时,要采用吊车、挖掘机进行抢救,现场要有指挥并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
◆清理伤员口、鼻内泥块、呕吐物等。将昏迷伤员石头拉出,以防窒息。
◆对被抢救出来的伤员,进行简易包扎、止血,或简易骨折固定。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进行人工呼吸,予以心脏复苏。
(4)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在本部门应急人员不够时,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请求支援。
◆在应急过程中,应指派专人对现场环境进行检查,并排除险情。
(5) 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在应急处置结束后,清理事故现场。
◆地震灾害结束,仍要与当地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保持联系,防止余震的发生。同时,要制定防止余震发生造成再次伤害的措施。
◆地震灾害后,要对厂区建筑物、煤气管线及电力设施的受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灾害造成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要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保持联系,防范各种传染疾病的发生。地震后应配备必需的药品,对生活、生产环境及时消毒处理。
二、恶劣天气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恶劣天气是指遇冰雪、暴雨等天气,极易发生事故。
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
1.3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事故发生可能造成轻伤、重伤、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
1.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事故前气象部门已经有预警和播报。
2.应急工作职责
2.1领导机构职责:
应急指挥部是企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内部领导机构。有关领导按照业务分工和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中担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专业应急救援小组:专业应急救援小组(分队)由企业有关部门领导和员工组成。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2.2现场管理人员职责:
事故初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实施应急处置和组织自救、互救并做好信息沟通。
2.3其他作业人员职责:
服从指挥,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
2.4现场应急人员职责:
及时将事故地点发生的情况详细的报告各级领导。
2.5 现场处置小组
组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监局各科室负责人、科员
3.应急处置
特大险情发生后,抢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抢险应急办公室及工作组成员立即投入到抢险工作中,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3.1防汛处置措施
(1)要掌握本地气候特点和本地汛情,积极与气象部门、水利部门联系,及时收集天气情况预报和汛情资料。
(2)发生长期阴雨、雷暴雨以及水位持续上涨时,各单位派专人进行巡视,重点察看采煤塌陷段有无裂缝、渗漏、管涌、滑坡、缺口等情况,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汇报防汛部门和值班领导,并按下列程序组织救援:
(3)单位值班领导,组织召集救援队伍,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立即通知汽车队出动防洪救援车辆。
(4) 防洪车辆负责向险工段运送救援物资:
① 从物资供应部总库运送土工布、彩条布到险工段;
② 从单位仓库(或邻近单位调用)运送物资:毛石、料石、风筒布、钢轨、铁锹、草袋、编织袋、木桩、绳索及电工刀、剪刀等。
(5)滑坡时分组分段铺设土工布等挡浪材料:
① 裁剪土工布、风筒布,长度为水下1m至坝顶铺1m;
② 铺设土工布、风筒布,重叠宽度5 cm左右;
③ 用毛石、料石、钢轨镇压结合缝隙,中间用草袋装土镇压。
(6)发生缺口时填料封堵缺口:
① 进水口一侧抛毛石、料石块压脚;
② 用草袋、编织袋装土封填缺口;
③ 水流较急时,用木桩、钢轨打桩阻挡。
(7) 险情排除后,分班24小时不间断巡视。
(8) 内涝水位上涨危及井口和变电所时按下列程序组织救援:
(9) 由机电、运输、通风等部门负责各自的防洪场所,其行政主管领导负责召集人员进行应急救援;
(10) 立即关闭各井口和变电所的防洪闸门和闸板;
(11) 用草袋装填黄土,在闸门或闸板外侧进行封堵,双层闸板要将中间黄土夯实;
(12) 变电所用黄土堵塞通向外部的水沟,外侧压实,用潜泵向外排水;
(13) 险情排除后24小时不间断值班,随时掌握情况,一旦出来新的问题,立即汇报处理。
因各危险化学品企业种类不同,处置方法不同,详见与之相衔接的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预案。
3.2 冰雪处置措施
(1)冰雪天气工作程序:
◆冬季来临前,应在组织上、技术上、设备上、材 料上做好准备工作,积极备好防滑料,防患于未 然。在降雪期间坚守岗位,抓住降雪初期雪层松散时机,及时投入除雪工作。
◆冰雪天气时,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投入除雪工作。首先 要清除积雪、积水,保证进出车道安全、畅通。对重要部位及时、彻底清除, 并做好除雪后的防滑工作。
◆除雪方式要采取以机械、物理除雪为主,环保型融雪 剂除雪为辅。在小雪天气应撒布环保型融雪剂。
◆雪停后24 小时内,要保证至少双向车道的积雪清除完毕,基本恢复正常运行的条件;雪停后48 小时,要保证路 面范围内(包括紧急停车带)的积雪清除完毕。
◆信息中心通过沿线可变信息标志发布减速慢行、谨慎 驾驶等信息。
因各危险化学品企业种类不同,处置方法不同,详见与之相衔接的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预案。
3.3工作要求
突发事件情况下,应急保障措施及处置预案
保障措施
◆建立恶劣天气条件下应急处置机制。一是由办公室 专人负责气象信息工作,与气象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及时获取气象信息,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二是落实应急队 伍,配备充足的机械、物资、人员,随时能够应对突发事件。 一旦发生突发问题,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及时调度。
◆建立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建立健全24 小时值班 制度,确保信息和政令畅通。
◆落实应急专项资金。落实恶劣天气情况下应 急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积极争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支持,做好交 通管制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3.4 山体滑坡事故事故处置措施
(1)提高对山体滑坡事故的认识,掌握山体滑坡形成原因、特性、表象和预防等基本知识,提高预防、抢险救援的成功率。
(2)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态的严重程度由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抢险。必须备足应急机械、物资、人员、及医疗等急需品。
(3)消除水对滑坡的有害作用。对滑坡体外上方及两侧的地面水予以截断,以免流入滑坡体。对滑坡体上集水洼地的积水采取引水渗沟加以排除。在土体浅层 滑坡的山坡设置渗沟群。
(4)增加滑坡的稳定作用。在滑坡体上部主滑部分和后部被牵引部分,采用减载措施,以减少滑坡的下滑力,而在滑坡体上部和前缘部分则要加载,以增加滑坡 的抗滑力。对规模较小的,且在全部清除滑坡体后不致产生后部及两侧牵引部分 滑坡时,采用全部清除方法加以处理。
(5)暴雨天极易引发泥石流,此时应加强巡查。要及时疏通排水沟,确保大面积水流不产生在坡面上。要及时挖除松散土、石。要在坡面上覆盖塑料 薄膜,以隔绝水流进入土层内。
因各危险化学品企业种类不同,处置方法不同,详见与之相衔接的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预案。
注意事项
(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个人防护器具。
(2)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处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首先判断事故特点、性质、位置等,有效处理好次发事故的发生,努力做到缩小事故影响范围,在做好自身安全工作的同时,对被救人员进行有效的救助。
(3) 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现场抢险工作人员应当本着“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则,积极救治死伤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伤人数和损失,千方百计地防止和减轻损失,最大可能地抢通便道,及早疏通交通。
在做好自身安全工作的同时,对被救人员进行有效的救助。
(4)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在本部门应急人员不够时,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请求支援。
◆在应急过程中,应指派专人对现场环境进行检查,并排除险情。
(5) 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在应急处置结束后,清理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