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办字〔2018〕19号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守护白山松水 法律服务在行动”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守护白山松水 法律服务在行动”专项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守护白山松水
法律服务在行动”专项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拓展“123”工程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治责任,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守护白山松水 法律服务在行动”专项活动,为自治县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提供舒适、温馨的生态环境。
一、提高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县林业、水利、环保等职能部门相关执法人员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放大工作格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开展专项行动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响应党中央打好“三大攻坚战”之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实践。党的十九大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对环保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这充分说明党中央对加强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上来,强化责任担当,发挥职能作用,为政府、企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长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二)开展专项行动是建设“六个长白”、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实际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优美生态环境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也是县委、县政府施政于民,实现“六个长白”建设的重要方面。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普法、执法和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享受更美好的生活、体验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责任担当,为专项行动提供法治保障
“守护白山松水 法律服务在行动”专项活动的主要内容是重点围绕“山、海、湖、江”等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法律服务行动。根据活动要求,结合县环境防治攻坚战部署,将重点围绕“一山一水”两条主线开展(一山指长白山,一水指鸭绿江),通过相互联动的三个专项活动(即以打击毁林种参,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长白山生态保护活动;以保护母亲河,共建秀美山川为主题的鸭绿江水资源保护活动;以保护碧水蓝天,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长白山大气环境保护活动),提高全民的大环保意识,增强全民保护自然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共同携手恢复长白山生态,使长白真正成为山青水秀、气候宜人的宜居城市。
(一)活动部署。
为保证专项行动的实效,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和知晓度,全面体现“123”活动实质,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造势,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大环保氛围 (2018年7月15日前)。
通过举办“守卫长白山 保护鸭绿江”普法大巡展,落实“白山松水普法行”活动,在全社会掀起爱护家乡、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活动要求:1﹒巡展活动由县司法局负责协调联系,县林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利局和吉林鸭绿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鸭保局),按照工作职能,提供宣传图板制作内容,包括破坏环境带来的危害,我县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相关法律法规或工作要求等内容,提供的材料可控制在3块板。宣传板由县司法局统一制作。2﹒巡展活动重点区域为马鹿沟镇和八道沟镇,其他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宣传形式开展活动。3﹒宣传彩页和宣传单等宣传材料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印制,并统一由县司法局发放到各乡镇。
第二阶段:夯基,打牢依法保护环境的群众基础(2018年8月1日前)。
通过组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活动,提高全体公民热爱环境、保护环境的法治意识,重点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环境保护问题,筑牢打赢环保攻坚战的群众基础和法治基础。
活动要求:1﹒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各大参场企业负责人,人参种植户等涉及长白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服务对象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2﹒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域内水电站负责人,河系周边村屯村书记(或村主任)和生产企业负责人等涉及水资源保护的服务对象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3﹒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以八道沟产业园硅藻土生产加工企业等涉及大气环境保护的服务对象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4﹒鸭保局负责组织鸭绿江流域涉及自然保护的服务对象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5﹒培训师资由培训部门自行解决,参训人员由组织单位负责通知。培训内容要丰富并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从而提高培训效果。6﹒县司法局负责培训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工作,并根据情况协调邀请律师参加。
第三阶段:搭台,建立起与服务对象的法律沟通桥梁(2018年8月1日前)。
通过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和搭建法律服务平台等形式,及时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相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使环境依法保护和环境集中整治在法治框架内有序开展。
活动要求:1﹒县司法局、县林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利局和鸭保局作为专项活动成员单位要与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书。2﹒专项活动成员单位要精选法律业务骨干、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组建法律服务团队,通过法律服务联系卡建立与相关企业或重点人群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向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难题。3﹒成员单位要针对服务对象开展法律体检活动,对服务对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并做好跟踪服务。4﹒县司法局负责协议书制订,联系卡制作和体检表的设计,及时发放到相关部门,并指导开展工作。
(二)服务职责。
1﹒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环境保护局、鸭保局具体负责法治宣传、法治培训,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书。开展执法检查和制止并打击破坏环境违法行为,活动中进行以案释法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2﹒县司法局负责法律服务工作。具体分工:宣传科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法律培训指导、监督。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党委、政府部署实施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律咨询、论证、评估等法律顾问服务。为各级河长担任法律顾问,提供及时、跟进法律服务。公证处负责生态保护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顾问。基层科室负责联系工商联开展涉及会员企业矛盾纠纷调解。
3﹒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专项活动组织、协助工作。
4﹒县工商联负责民商事调解委员会日常管理,协助并参与民商事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商会成员积极参加专项活动。
5﹒县广播电视台要跟进服务,做好跟踪宣传工作。同时,制作、播放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片,适时开展宣传活动。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突出实效
为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齐心协力抓好活动开展。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活动落地见效。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成立领导机构,落实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活动部署推进,确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活动联络。专项活动成员单位要围绕“一山一水”活动主线,结合活动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时间,明确工作任务。活动期间,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普法宣传、以案释法要达到常态化。各阶段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情况(视频、照片、总结)上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调研,掌握需求,精准对接服务项目。各职能部门要准确掌握服务范围内生态保护基本情况,及时与重点企业和个人进行服务对接,开展法律体验和法律咨询,对污染防治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同时,要做好活动跟进服务。
(三)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让专项行动成为推进“123”工程的亮点。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有效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共同推进“123”工程深入开展,为“六个长白”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守护白山松水 法律服务在行动”
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守护白山松水
法律服务在行动”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永新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任红梅 县司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成 员:王瑞春 县林业局副局长
周巨友 县水利局副局长
安 忻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吴永春 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副主席
许雪梅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周 亮 吉林鸭绿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康福林 长白镇镇长
杨大伟 马鹿沟镇镇长
李宏伟 金华乡乡长
徐 立 十四道沟镇镇长
赵风全 十二道沟镇镇长
金正学 八道沟镇镇长
牛会武 新房子镇镇长
李文强 宝泉山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任红梅兼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李梅 电话:8200798 15843999968
邮箱:qing3604937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