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就业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长政办函〔2020〕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县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落实上级出台的就业工作法律法规、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各乡镇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 辉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春海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金景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焕贵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宋 巍 县教育局局长
刘 靖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侯学飞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王 勇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王嘉君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杨玉慧 团县委副书记
王 慧 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吴永春 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刘耀文 县统计局副局长
徐 刚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晓君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贵德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树飞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谭生波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有 县商务局副局长
王 军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韩新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 刚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杨宏锋 县扶贫开发管理中心副主任
刘 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
牛兴发 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副局长
张慧洁 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张茂财 中国人民银行长白支行纪检组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贵德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