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节约用水工作
部门推进机制的通知
长政办函〔2020〕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的治水方针,加强对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国家节水行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根据《吉林省节约用水工作推进机制办公室关于建立节约用水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的通知》(吉水节〔2020〕148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建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节约用水工作部门推进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该机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节水行动实施,协调解决制约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指导全县节水工作落实。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尹晓远 县委常委,县扶贫开发管理中心主任(兼)
副召集人:马春海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宋成辉 县水利局局长
王奎亮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齐国栋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路青海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分局局长
袁长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兼)
徐增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宋 巍 县教育局局长
杜志栋 县司法局局长
朱家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姜思柱 县商务局局长、县边境贸易服务中心主任(兼)
王 林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勇翼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金星旭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月明 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局长
侯学飞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巨友 县水利局副局长
姜志霞 县统计局副局长
推进机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副局长周巨友兼任。
三、工作机制
(一)推进机制成员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并请非成员单位参加。
(二)推进机制成员会议的时间、议题及相关事宜,由推进机制办公室汇总筛选提出、报召集人确定。推进机制办公室可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推进机制议题和需要提交推进机制议定的事项,统筹协调推进机制成员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布置交办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
(三)推进机制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成员单位推进节水行动工作进行督促检査,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召集人,通报给相关推进机制成员单位。
(四)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节水行动工作任务落实;按要求报送相关会议材料,参加推进机制成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全面总结推进节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每年1月中旬前,将上年度节水行动实施进展情况报送至推进机制办公室。重要工作信息及时报送推进机制办公室,经推进机制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