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共机构
节约用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字〔2020〕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共机构
节约用电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要求,按照我县“节约用电活动月”活动安排,确保全县完成“十三五”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目标,保证节能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县公共机构用电节能降耗目标:全县公共机构用电节能工作以2020年为基数,以后每年同比上年节电5%。
纳入活动范围内的公共机构要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制定有效的节约用电措施;做好用电节能产品和高效节能用电技术的推广,淘汰高能耗照明灯具和用电设备。
二、主要措施
(一)照明系统节电:逐步完成公共机构办公室低效照明产品淘汰任务,加快推广使用节能灯具,鼓励利用自然光照明,除阴雨天外,原则上白天不开照明灯具;夜间加班后要做到人走关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对公共区域进行照明控制改造,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公共机构办公区及办公楼公共场所照明限时开启、间隔开灯,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在类似地下车库等公共区域内采用光导照明或LED照明。
(二)热水系统节电:逐步淘汰落后的热水系统,全县公共机构使用高效节能公共开水器,禁止私自使用任何制式个人电热水器,定期对开水器维护保养,及时检查更换老化零件,确保开水器安全、高效使用。
(三)采暖设备节电:冬季采暖设备温度设置不高于20℃,统一设置温控系统,做到无人时间、非工作时间、节假日等低温度工作。坚持定期检查采暖设备和电路,清洗采暖设备,提高采暖设备能效水平。采暖设备不得与空调同时开启,坚决杜绝私自使用类似电热吹风、小太阳等个人电采暖设备。
(四)办公设备节电: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等办公设备要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不常用时应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以及下班后,要切断电源,减少待机消耗;办公室无人时,应随手关闭各类办公机具、照明灯等室内所有用电设施的电源开关。
(五)安装分户计量设备:各公共机构必须建立规范的能源资源统计台账,严格实行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准确统计办公楼用电量,制定用电标准,加强监控,合理调配,定量控制,及时纠正异常耗电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快推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的建立。理顺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快建立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积极协调、推进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加大节能办公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力度,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从2021年起必须采购能效标识1级的办公设备、照明设备和其它电子设备。
(三)各公共机构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3年内逐步更换节能照明系统、节能公共热水系统、节能采暖系统和安装分户计量设备的可行性方案。
(四)各公共机构要明确公共机构节能量化管理目标,对节能用电管理的主要任务和措施进行综合布置和具体安排,制订切实可行的节能用电工作方案,于每年12 月30日前报送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并于每年11月30日之前将本单位上一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报送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五)加强监督,形成定期抽查和不定抽查的巡查机制,根据各公共机构前一年报送的方案目标,阶段性地对各公共机构进行检查,并将巡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四、广泛宣传
公共机构要以节约型机构为切入点,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节约资源能源及节约用电的政策、法规和有关文件,切实增强干部职工节能用电的自觉性。同时,以开展节能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简报、报刊、网络、橱窗、宣传手册、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公共机构全员节能意识。通过新闻媒体等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成就、经验和做法,曝光铺张浪费现象,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让节约成为广大机关干部的自觉行动。
五、奖惩方式
全县公共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节能用电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用电目标管理体系,加强对目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完成节能用电目标,年度考评优秀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实施奖励。对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视情况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