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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6230135686825/2021-03779 |
分 类: | 水利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13日 |
标 题: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长政办发〔2021〕2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13日 |
索 引 号: | 112206230135686825/2021-03779 | 分 类: | 水利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13日 |
标 题: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长政办发〔2021〕2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13日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
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35号)同时废止。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 “节水优先”方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我县经济快速、稳定、可持续发展。落实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考核”要求,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函》(吉水节〔2017〕43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高效节水技术推广和应用,构建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控制水资源消耗强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为加快发展我县经济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二、重要意义
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的重要举措,可以全面提升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将节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全过程,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对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节约保护水资源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总体目标
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要求,即评分在85分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为确保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按期完成,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工作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按照各项指标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各部门按时将数据支撑材料报送至县水利局,由县水利局将本年工作总结及备考材料汇总以备接受上级部门考核。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中较重要的一项工作,也是稳步推动我县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重中之重,请各部门将此项工作列入日程安排。
加大对现有水资源利用设施的配套和节水改造,推广使用高效用水设施和技术,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体系。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开展农业节水增产、工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耗等节水行动,强化行业总量和强度控制,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通过优化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积极落实农业节水行动。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将用水效率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推进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加快推进供水管网改造,提高城市供用水效率。推广生活节水器具,全面推进阶梯水价制度,深入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
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标准》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建立健全水价改革机制,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营造全民节水氛围,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全面稳步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附件:1﹒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
2﹒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
附件1
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
(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行政区节水型社会评价工作。
二、必备条件
(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定的控制指标全部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二)近两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三)节水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
三、评价方法
(一)除标准特别指出之外,应当采用上一年的资料和数据进行评价计算得分。
(二)总分85分以上者认定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要求。
(三)如遇缺项,则该项不得分,评价总分按照公式进行折算,折算公式为:评价总分=(实际总分—加分项得分)×100/(100—缺项对应分值)+加分项得分。加分项不计入缺项。
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
序号 |
评价 类别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数 |
负责单位 |
1 |
用水 定额 管理 |
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使用。 |
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得8分。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例未按规定使用用水定额的,扣1分,扣完为止。 |
8 |
县水利局 |
2 |
计划 用水 管理 |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的数量的比例。 |
所占比例达到100%,得10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县水利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 |
用水 计量 |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水量占农业灌溉用水总量的比例。 |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80%,得5分;每低4%,扣1分,扣完为止 |
5 |
县农业农村局 县水利局 |
工业用水计量率:工业用水计量水量与工业用水总量的比值。 |
工业用水计量率为100%,得5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率必须达到100%,否则本项0分。 |
5 |
县水利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水价机制 |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计划实施面积比达到100%,得2分;每低2%,扣0.1分,扣完为止。实际执行水价加精准补贴(补贴工程运行维护费部分)占运行维护成本比达到100%,得2分;每低2%,扣0.1分,扣完为止。 |
16 |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财政局 县水利局 |
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得4分;未实行,得0分。 |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财政局 |
|||
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得4分,未实行,得0分。 |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水利局 县财政局 |
|||
水资源费征缴。 |
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费,得4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例未足额征缴的,扣1分,扣完为止。 |
县水利局 |
|||
5 |
节水“三同时”管理 |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全部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得6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例未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的,扣1分,扣完为止。 |
6 |
县水利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6 |
节水载体建设 |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数量与重点用水行业企业总数的比值。 |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得6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6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数量与公共机构总数的比值。 |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得6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6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节水型居民小区数量与居民小区总数的比值。 |
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得6分,每低1%,扣2分,扣完为止。 |
6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7 |
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城镇公共供水总量和有效供水量之差与供水总量的比值。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各地区可根据《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对10%的评价值进行修订,按照修订值进行评分,得8分;每高1%,扣1分,扣完为止。 |
8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8 |
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
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 |
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得8分;发现1例未使用,扣1分,扣完为止(初评抽查的公共场所和居民家庭不少于10个)。 |
8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9 |
再生水利用 |
再生水利用率:经过处理并再次利用的污水量与污水总量的比值(指市政处理部分,不含企业内部循环利用部分)。 |
再生水利用率≥20%,得8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
8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 |
社会节水意识 |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
经常性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得4分,未开展,得0分。 |
4 |
县水利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公众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
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公众节水意识调查,70%以上的调查对象有明显的节水意识,得4分;每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4 |
县水利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11 |
加分项 |
节水标杆示范。 |
区域内有企业、公共机构、产品、灌区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单位(企业),加3分。 |
3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县农业农村局 县水利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行节水激励政策。 |
本级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加4分。 |
4 |
县财政局 |
||
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
高效节水灌溉率≥40%,加3分。 |
3 |
县农业农村局 |
说 明
一、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是指纳入取水许可管理和从公共供水管网取水的工业、服务业用水单位。
二、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是指有计量设施的农业取水口灌溉取水量占灌溉总取水量的比例。
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面积是县级行政区自部署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来已实施的总面积,计划实施面积是指计划实施的总面积。
五、重点用水行业是包括火电、钢铁、纺织染整、造纸、石油炼制、化工、食品等行业。
六、公共机构是指县(区)级机关和县(区)直事业单位。
七、节水型居民小区是指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城镇居民小区。具体标准参照《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全节办〔2017〕1号)及本方案附件2。
八、公共场所是指公用建筑物、活动场所及其设施等。
九、再生水是指污水经过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再次利用的水。
十、公众节水意识调查是由县级行政区自主开展,在评价时重点对调查工作进行核查。
十一、高效节水灌溉率是指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灌溉面积的比例。
附件2
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
一、节水技术指标(50分)
序号 |
指标 |
计算方法 |
考评标准 |
分值 |
1 |
居民人均月用水量 |
住户年用水总量/住户人口数量×12 |
居民人均月用水量不高于省级居民用水定额标准的,得10分;每高于省级用水定额5%(含本数,下同),扣1分,扣完为止。根据供水部门提供的住户用水情况资料核算居民人均月用水量。 |
10 |
2 |
家庭用水计量率 |
安装计量器具的用户总量/小区内住户数量 |
家庭用水计量率为100%,得10分;每低5%,扣1分,扣完为止。验收时,采用随机抽查方法,抽查户数不少于20户。 |
10 |
3 |
家庭节水器具普及率 |
小区内住户的节水器具数量/小区内住户的用水器具数量 |
节水器具指符合国家节水技术标准的水嘴、便器系统、淋浴器、洗衣机等用水器具。家庭节水器具普及率为100%,得10分,每低5%,扣1分,扣完为止。验收时,采用随机抽查方法,抽查范围为小区内居民家庭的用水器具,抽查数量不少于20个。 |
10 |
4 |
公共用水计量率 |
安装计量器具的公共用水设施数量/公共用水设施数量 |
公共用水计量率根据小区内全部公共用水设施计量情况计算,计量率为100%,得10分,每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5 |
公共用水设施漏水率 |
漏水的公共用水设施数量/公共用水设施数量 |
公共用水设施漏水率根据小区内全部公共用水设施漏水情况计算,漏水率为零,得10分,每高5%,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二、节水管理指标(50分)
序号 |
指标 |
考评方法 |
考评标准 |
分值 |
6 |
公众参 与 |
查看资料、文字记录,走访用户。 |
1﹒公共场所设置节水宣传标语、宣传栏或板报等,得3分。 2﹒公共用水设施旁张贴节水宣传标志,得3分;发现一处无节水标志的,扣1分,扣完为止。 3﹒物业公司年均开展节水宣传活动3次以上,居民节水意识强,得3分;宣传活动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设立浪费用水举报电话或其他举报方式,得3分;及时处理举报问题并做相关记录,得3分。 |
15 |
7 |
用水管 理 |
查看资料、文字记录、走访用户。 |
1﹒专人负责节水管理,岗位职责明确,得3分。 2﹒制定节水工作计划,节水宣传制度、用水管理制度,得3分。缺少一项扣1分。 3﹒建立管网设备维护、检修制度,得2分;维护、检修原始记录完善,得2分。 4﹒用水统计数据清楚完整,得2分。 5﹒商业用水户单独装表计量,实行分类管理,得3分。 |
15 |
8 |
设施管 理 |
查看资料、现场抽查。 |
1﹒供水管道、排水管道、用水设施和计量设施分布图完整齐全,得4分,缺少一项扣1分。 2﹒公共场所用水设施无跑冒滴漏等用水浪费现象,得6分;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3﹒公共场所全部采用节水设施(器具),得3分;节水设施(器具)维护良好、运行正常,得2分。 4﹒绿化用水全部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设施,得5分,发现一处非节水灌溉的,扣1分,扣完为止。 |
20 |
三、加分项(10分)
序号 |
指标 |
考评方法 |
考评标准 |
分值 |
9 |
非常规水源利用 |
查看资料、现场抽查、走访用户。 |
1﹒建立再生水利用系统,并正常运行,得2分。 2﹒中央空调冷却水和景观用水循环使用,得2分。 3﹒实行雨水集蓄利用,建有下凹式绿地,得2分。 4﹒人行道、地面停车场等场所全部采用透水地面,得2分。 5﹒绿化、景观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水,得2分。 |
10 |
四、评分标准
节水型居民小区的总得分应不低于9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