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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30135686825/2021-10391
分  类: 其他;其他;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白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9日
标      题: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政发〔2021〕1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6230135686825/2021-10391 分  类: 其他;其他;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白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9日
标      题: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政发〔2021〕1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9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发〔2021〕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929

(此件公开发布)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促进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纵深推进我县乡村农业产业、集体产权、土地、金融、乡村治理等改革,加强农村产权交易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县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韩永哲担任主任,县政府副县长谭晓轼任副主任的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人民银行长白支行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为成员单位。

(二)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1. 负责建立健全规范化的农村产权市场交易体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科承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接受县级管理和指导,设置1名具体负责人和2名网格员。每村设1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提交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相关基础资料和信息。(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 负责宣传产权交易政策。组织培训乡镇、村级业务人员,审核交易标的权属、受让方资格、土地规划和用途等交易资料和信息,对农村产权进场交易情况进行业务指导、政策咨询和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 负责落实产权交易政策。农村集体产权必须进场交易,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产权鼓励进场交易。各乡镇负责组织50万元及以下额度的产权交易业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50万元(不含)以上500万元及以下额度的产权交易业务;500万元(不含)以上的上报省产权交易市场。法律没有限制的品种均可以入市流转交易,现阶段交易品种主要包括:

1)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权指农村集体机动地、农户承包地、未承包到户土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水面等经营权采取出租、转让、入股、作价出资或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商确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使用权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形式交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指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可以采取承包、租赁、出让、入股、合资、合作、出售等方式流转交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四荒”使用权指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采取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按照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关规定流转交易。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其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交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所有权和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指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采取转让、租赁、拍卖等方式流转交易。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抵押、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6)农村建设项目招标、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指村集体用自有资金或上级部门投入的项目资金开展建设项目招标等当地政府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7)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和住宅的转让、出租等交易。农村闲置中小学校舍、操场及校田地使用权等公益性设施设备的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农林牧渔场等国家、集体投资兴办的其他涉农产权交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部门)

9)供销合作社系统所拥有的产权交易、资产处置等。(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0)其他。涉农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新技术等农业类知识产权采取转让、出租、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其他涉农不良资产处置、资产交易等。(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 负责选定交易场所。购买县、乡镇交易平台设备,整合和利用现有的农、林、水等流转交易服务机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确定县、乡镇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场所。依托现有的相关人员和硬件资源,防止重复建设、资源浪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 负责建立农村产权交易管理规范。按照农村产权交易品种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则规范的要求,执行全县统一的管理制度和交易标准文本。推动实现交易规则、交易鉴证、服务标准、交割结算、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六统一”。按照提出申请、审核受理、发布信息、组织交易、成交公告、签订合同、价款结算、交易鉴证的程序,规范组织进场交易,并协助交易双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 负责拓展服务功能。结合我县实际,适时探索开展产权抵押登记、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产权经纪、项目推介、抵押融资等配套服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7. 负责落实工作经费。将县、乡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方法步骤   

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排查交易项目、上报方案、交易培训、组织交易五个阶段进行。县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时间:2021年9月30日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组织召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主要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贯彻国家和省农村产权交易有关政策要求,明确任务,部署工作。

(二)排查交易项目(时间:2021年10月20日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统一要求,各村分类填报农村产权交易情况汇总表。填报的数据都要准确、完整、合法,经乡镇相关业务科室审核把关、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交易项目排查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摸底集体资源性资产发包项目。各村要对历年发包的资源性资产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全面调查了解以往农村集体资产发包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形成原因及处理意见,摸清资源性资产的现状、承包期限、承包价款等情况。

二是摸底集体建设项目和物资采购项目。各村根据实际需要和上级安排部署拟开展的建设项目,能够形成固定资产的物资采购等情况,要进行细致排查,汇总填表进行上报。农民投资筹劳项目要及时上报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手续。

三是摸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校田地、供销社系统及农村牧渔场等资产拟交易情况。

确因特殊情况,集体资产不能入市公开交易的,要说明原因,乡镇有关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县农村产权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议。

(三)上报方案(时间:2021年11月10日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乡镇制定《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牵头负责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明确乡镇和村两级具体工作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各乡镇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分类填报农村产权交易情况汇总表)以正式文件报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四)交易培训(时间:2021年11月20日前,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对乡镇、村业务人员进行交易规则、交易流程、文本使用、交易系统操作等培训,做到懂交易、会操作。

(五)组织交易(时间:2021年11月30日开始,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对确定的交易项目,各村要事先履行集体资产管理“六步工作法”,按照“六统一”原则组织进场交易。村级填写项目申请书、乡镇审核、发布交易公告、明确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交易结果公示、签订交易合同、出具交易鉴证、整理交易材料归档。

三、运行机制

(一)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问题报送及协调制度。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实施情况、解决重点问题。

(二)建立落实工作职责和跟踪调度机制。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跟踪调度工作推进过程中问题情况,汇总梳理,分析解决。非成员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按照工作职责承担相应主体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启动督导问责机制。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抽调专人组成巡查专班,按实施进度督导各责任单位完成情况,对推诿扯皮、影响试点工作进展等问题严肃问责。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落实工作,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安排各环节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县财政局负责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此项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同时,对乡镇、村组织农村产权进场交易工作给予补助。各部门要采取财政补贴、项目扶持、购买社会化服务或设立公益岗位等多种措施,支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体系建设和市场运营。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产权公开进场交易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营造良好氛围,扩大产权交易市场在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村的影响力,积极引导农村产权规范交易。要加强对产权交易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和业务培训,促进农村产权交易健康发展。

(四)严肃工作纪律。分片组织巡回督查组,深入乡镇村,督查指导。对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肃查处违反交易政策、违规场外交易、破坏交易秩序的违法违纪案件。要畅通投诉渠道,及时解决和妥善处理交易纠纷。

 

附件:1.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2. 2021年长白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调查汇总表

3. 2021年XX乡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调查统计表(一)—(四)

 

附件1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任:韩永哲  县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副主任:谭晓轼  县政府副县长

 员:卢建波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程晓明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玉友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钟岳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崔素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增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泉  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局长

        金景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焕贵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文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齐国栋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唐贵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巍  县教育局局长

包玉清  县水利局局长

        侯学飞  县财政局副局长

盛仁德  县林业局副局长

        王瑞春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陈月明  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局长

        魏孝杰  中国人民银行长白支行行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徐增君兼任,副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谭生波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农村产权交易政策实施,协调乡镇和有关部门组织农村产权进场交易,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农村产权交易情况。

 

 

 

 

 

 

 

 

 

 

 


附件2

 

2021年长白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调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公章)                            2021     月     日

编号

乡镇名称

土地流转(亩)

其中:

建筑物

(平方米)

农机设备

(台、套)

工程招标(个)

货物采购   (万元)

服务采购   (万元)

 

 

机动地

林地

其他

 

 

 

 

 

 

 

 

 

 

 

 

1

 

 

 

 

 

 

 

 

 

 

 

 

2

 

 

 

 

 

 

 

 

 

 

 

 

3

 

 

 

 

 

 

 

 

 

 

 

 

4

 

 

 

 

 

 

 

 

 

 

 

 

5

 

 

 

 

 

 

 

 

 

 

 

 

6

 

 

 

 

 

 

 

 

 

 

 

 

7

 

 

 

 

 

 

 

 

 

 

 

 

8

 

 

 

 

 

 

 

 

 

 

 

 

注:1.按乡镇填写各项的合计数。2.无处填写的指标填写在空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