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管职责
划转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长政办函〔2021〕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税发〔2021〕62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我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为确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管职责稳妥有序划转,县政府决定成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启龙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月明 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局长
齐国栋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潘 辉 县财政局副局长
魏孝杰 中国人民银行长白县支行行长
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副局长鞠艳担任。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