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开发区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长政办函〔202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开发区转型升级、优化提升、建设发展、规划布局等工作,加快推动我县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开发区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韩永哲 县长
副 组长:李启龙 县委常委、副县长
谭晓轼 副县长
成 员:姜思柱 县政协副主席、县商务局局长
崔素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奎亮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郝建刚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德连 县司法局局长
包玉清 县水利局局长
齐国栋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路青海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分局局长
徐增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关 爽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金景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文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贵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姜志霞 县统计局局长
陈 罡 县林业局局长人选
李 泉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人选
宋 巍 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局长人选
潘 辉 县财政局局长人选
孙玉明 长白海关关长
闫久田 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局长
徐 刚 长白镇镇长
张 勇 马鹿沟镇镇长
王瀚樟 金华乡乡长
鲁金锋 十四道沟镇镇长
李成松 十二道沟镇镇长
谭 兵 八道沟镇镇长
杨连霞 新房子镇镇长
张京虎 宝泉山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协副主席、县商务局局长姜思柱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全县开发区优化提升和创新发展工作,研究决定推进全县开发区重大发展政策措施,部署重点任务,协调解决开发区发展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推进开发区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事项;负责开发区工作推进情况的整理和报送,分析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研究提出有关工作意见报领导小组决策;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组建开发区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工作专班,专职从事开发区优化提升等有关工作。
(二)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业务科室或部门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并明确联络员,做好本部门开发区工作情况的跟踪梳理和分析总结,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会议研究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开发区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有关事项,推进落实促进开发区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其他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建议。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