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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30135686825/2024-04526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5日
标      题: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政办发〔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6230135686825/2024-04526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5日
标      题: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政办发〔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6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度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长政办发〔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白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白山政发〔2022〕10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时完成。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者调整决策事项,由决策承办单位参照决策事项目录编制程序向县政府提请调整。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1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