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第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杨升花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城市道路修复问题的建议》(第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道路是城市重要基层设施,县住建部门在组织工程建设时,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审查程序,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绿地规划、绿道规划、文体保护规定及地下管线、管沟需求等进行设计,专家论证评审通过后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城区道路维护纳入市政部门日常工作范围,每年开展路面检修,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修复工程完成后审核拨付,保证资金使用效益。对供热、供水、排水、电力、通讯等单位因设备设施抢修需临时“破路”的情况,要求责任单位履行申报程序,并监督责任单位抢修完成后立即修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姓名电话:庄旭辉 8206676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