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0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金兰、殷兵、易秀娟、刘静、金弘、尤新霞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县物业服务管理的建议》(第00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将物业治理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成立物业治理专班,制定《长白县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三年工作计划》,全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完善服务机制。出台《建立健全乡镇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联动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三方联动”机制,积极推行交叉任职,形成服务合力。
二是强化服务考核。制定《长白县物业服务企业效能考核办法》和《长白县物业管理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办法》,支持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选聘或罢免物业服务企业,监督11家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显著位置放置公示牌,向业主公开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便民服务电话等信息,进一步约束物业企业规范服务。
三是开展服务培训。制定《长白县物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方案》,2023年以来,已组织开展3次物业从业人员培训、2次《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宣贯学习活动。
四是规范服务标准。制定《长白县住宅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与收费标准》,对没有声控灯、声控灯毁坏、房屋漏水、水电故障、电梯故障等维修问题,明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及时解决业主诉求。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姓名电话:金智勇 822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