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第5号代表议案的答复
长白镇代表团王海军等10名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供热长效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提高供热质量的议案》(第5号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镇供热工作,主管部门采取多项措施监督提升供热质量。
测温及补偿方面。2009年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供热管理暂行办法》,对供暖温度不达标的补偿事宜做出明确规定,县供热主管部门将监督供热企业严格执行。
行业监管方面。县供热主管部门持续加强对供热企业服务水平的监管力度,按照“接访即办、跟踪监督”原则,及时处理好群众反馈的供暖问题,要求供热企业做到质量投诉半小时响应,2小时内到群众家里上门服务。
工作监督方面。县供热主管部门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一是组织“冬煤夏储”。监督企业制定储煤计划,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储煤进度,定时抽查各供热企业、乡镇采购燃煤质量,及时有效启动政府应急煤使用程序。二组织夏季检修。监督供热企业制定夏季检修计划,对城区供热设施开展全面排查,特别是对上一采暖期集中反应供热质量不好的小区换热站循环泵及循环系统进行改造,保证下一采暖期供热质量。三开展驻企服务。供暖期间安排专人进驻供热企业中心热源站,随机抽查各小区换热站运行情况,要求供热企业根据天气情况及时调整供热参数,启用高卡值燃煤应对极端严寒天气,监测一次网进出水温、压力、流量,确保供热质量。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姓名电话:金智勇 8225051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