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构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政策、规划、标准、办法。
(二)拟订和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三)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四)组织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七)认真执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决议、 决定,拟订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措施,接受委员会的监督。核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报委员会批复,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完善和落实有关规章制度。
(八)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九)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与省、市医保局对接完成交办的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宣传、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察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与政策法规科。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研究拟订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政策、规划、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负责人:侯霖
通讯地址:东安路29号
邮政编码:134400
联系电话:0439-8899074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秋冬季)
8:30—11:30 14:00—17:30(春夏季)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为医疗救助工作服务;为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服务;为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稽核和两定医药机构工作服务;承担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完成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公益类服务性任务。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和具有的社会功能,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由同级财政提供相应经费保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文电、会务、机要等单位日常事务,承办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事宜。
(二)基金财务科。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工作;执行医疗保险基金财
务制度、会计制度;建立和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基金预警制度;监测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三)征缴科。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征缴经办业务,拟定参保扩面和基金征缴计划建议方案;承办全县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的申报、登记、审核,以及特殊人员身份的确认和复核,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四)结算科。负责全县职工医疗、城乡居民保险费用结算工作;负责全县职工医疗、城乡居民异地就医人员的费用日常对账、审核清算工作;负责对参保人员待遇支付的核对工作。
(五)稽核科。负责经办机构风险管理、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职工医疗、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扶贫兜底基金征收、拨付、运营管理的稽核;拟定全县医疗、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扶贫兜底基金年度稽核计划和专项稽核计划。
(六)统计信息科。负责经办中心信息系统、网络系统及数据管理、三目(《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维护工作。
(七)医疗救助科。负责实施基本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兜底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医疗救助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核对工作,负责对医疗救助对象享受医疗救助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待遇审核工作,负责对医疗救助对象实施医疗救助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待遇发放工作。
(八)档案管理科。贯彻落实有关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制定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负责接收各科室的档案资料的整理、统计、保管、查询、借阅、立卷归档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负责人:张东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长白大街55号
邮政编码:134400
联系电话:0439-8899074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秋冬季)
8:30—11:30 14:00—17:30(春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