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问题开展自查整改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按照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相关要求,请各部门对照专项督查发现的7个方面27类问题84个案例(详见附表2),结合本单位实际,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类似问题,要剖析原因、整改到位,确保通过纠治一个问题、规范一类行为;对自查未发现问题的,要完善机制、防微杜渐,形成常态化工作模式,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部门于2024年7月4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及自查整改问题清单(附件1)经主管领导审定并加盖公章后,以PDF形式报送至邮箱,如自查中未发现问题也请报送。
联系人:刘丽颖 0439-8899008
邮 箱:cbxrhj@126.com
附件1:自查整改问题清单
附件2:问题案例清单
长白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