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长白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长白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623013568674A/2017-07762
分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发文机关: 长白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29日
标      题: 关于新建阿里郎(아리랑)民俗旅游文化体验区建设项目备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长发改审批字[2017]81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623013568674A/2017-07762 分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发文机关: 长白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29日
标      题: 关于新建阿里郎(아리랑)民俗旅游文化体验区建设项目备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长发改审批字[2017]81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29日

关于新建阿里郎(아리랑)民俗旅游文化体验区建设项目备案的批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亮起酒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建阿里郎(아리랑)民俗旅游文化体验区建设项目备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工程项目的建设,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建设: 

阿里郎酒业展示区、民俗传统体验区、朝鲜族民俗风情体验区、自驾游基地、户外拓展区及相关辅助设施。

    二、投资规模:总投资10100万元。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建设年限:2017年7月-2019年7月。

    五、项目法人:王丽善

    六、建设地点:长白县马鹿沟镇马鹿沟村。

    七、项目编码:2017-220623-89-03-006139

    请据此做好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乡规划、节能审查、质量监督、水资源、消防、人防、证券监管、外汇管理、设备进口、税收减免、安全生产等工作。

本备案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