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掌握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强化督导检查,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工作报告系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派出分局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分别按照规定时间将上年度开展各项工作的情况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提交的书面报告。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政府信息的清理、更新情况,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不予公开的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同时负责督促检查各派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