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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33166771000/2022-01596
分  类: 文件发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7日
标      题: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 长市监字〔2022〕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6233166771000/2022-01596 分  类: 文件发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7日
标      题: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 长市监字〔2022〕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8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长市监字〔2022〕3号

 

  为进一步推动公务接待工作节简化、规范化、制度化,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所的公务接待行为。
  二、接待范围
  1、省厅、市局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到我县进行专项调研、检查指导工作;
  2、按照工作需要,到我局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三、接待原则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四、接待审批和开支标准
  (一)接待活动应当如实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报单位主管负责人审签,并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和标准进行接待。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活动应统筹接待,对无公函的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接待,本办法所指公函包括:能证明公务活动的通知、传真、接待方案、四大班子邀请函及经领导机关分管领导签批的《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电话通知记录单和公务接待通知单等书面材料可以视为公函。
  (二)公务接待活动实行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科室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单位主管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接待清单、接待审批单作为公务接待费报销的凭证并接受审计。
  (三)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和辖区边界组织任何形式的迎送活动。
  (四)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以上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用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房间不摆放鲜花、香烟、水果等其他用品。
  (五)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每批公务接待只可按标准安排一次工作餐。工作餐标准上限为国家级每人200元,省部级每人150元,厅局级每人120元,县处级每人100元,工作人员每人不得超过50元,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实际情况,工作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人数过少和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可视情况安排桌餐,以当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接待省外人员按《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到高消费餐饮场所。
  (六)公务接待中确需本单位安排交通工具的,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七)本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私客公待,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八)原则上公务接待实行定点接待,若无指定接待地点,可在县域内选择符合接待标准的饭店、宾馆进行接待。
  五、预算管理和费用核销
  (一)加强公务接待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支。
  (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总额。禁止在公务接待费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派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公务接待费;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三)认真遵守财务制度,切实加强公务接待费核算管理。发生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应当在“公务接待费”科目列支并进行专门汇集、反映和核算。
  六、公开和报告制度
  (一)建立公务接待公开制度,定期通过本单位公示栏公开非涉密公务接待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二)建立公务接待费定期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将本单位上年度公务接待费开支和使用情况汇总后报财政部门。
  七、监督执行和责任追究
  (一)本单位由主管财务的副局长负责监督公务接待的执行情况,包括:
  1.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2.公务接待费管理使用情况;
  3.公务接待费报销和支付情况。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接待相关人员的责任:
  1.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公务接待费的;
  2.擅自提高公务接待标准的;
  3.转嫁、摊派公务接待的;
  4.超标准、超次数的;
  5.有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本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审批单
  2.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清单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7日                  

公车接待附件1.doc
公车接待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