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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签发人:唐贵涛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01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戚明军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助力经济发展的建议》(第01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品牌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的建议非常好,为我们下一步开展品牌相关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参考。品牌建设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提案收悉后,我局党组非常重视,及时与农业农村、工信等部门会商,对提案进行认真讨论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有序推进相关措施的落实。现将我县在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今后工作打算向您汇报如下,不当之处敬请指正,另因疫情原因回复略晚,敬请谅解。
一、近几年品牌建设基本情况
(一)品牌建设现状。我县地处边境山区,土特产品、饮食、旅游、少数民族文化等地方特色突出,企业创建品牌意识明显增强,具有长白特色的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有机食品等品牌逐年增多,带动经济发展效应明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工作,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增加产业竞争力,截止目前,我县各类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有机食品等通过注册和认证品牌达到400多件,另外,随着我县边境旅游发展,我县的少数民族饮食文化、冰雪节等边境旅游产业已成为国内地方文化小有名气的地方品牌,对地方旅游产业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
(二)商标注册方面。截止2022年7月,我县共有各类商标注册总数420件,失效34件。其中酒类有 “圣山阿里郎”、“高丽老”等;人参有“不咸山棒槌”、“尼粒河”等;蜂蜜有“岩湖蜜谷”、“放山娃”等;食品有“金斗笠”、“皮根咸菜”、“芥菜旮瘩”等;医药有“双星”、“长白万年青”等,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商标品牌“长白故事”、“灵秀长白”等自主商标。
(三)有机食品方面。共有7件已获认证,分别是:马鹿沟镇的“灵芝”、“玉木耳”、“桑黄”、“马铃薯”,金华乡的“大樱桃”、“不老莓”,宝泉山镇的“大枝头人参”。
(四)在地理标志方面。现有1件获得国家公告:虎眼万年青。另外,我县申报地理标志“长白石”,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最后一个审查环节-技术审查会,等待发布公示获得认证。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品牌创建宣传。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深入开展品牌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充分调动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形成推进品牌建设合力,提高企业创牌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商标培育建设。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优选重点企业、优势产业、龙头企业、重点产品作为品牌培育对象,针对老字号商家和有一定知名度的经营业户加强品牌建设指导工作,针对品牌建设资源较多的企业,积极做好规范管理和品牌的保护、营销工作;针对已有品牌意识、需要开展品牌注册、申报的企业,积极做好帮扶指导工作;对于规模较小但产品创新水平较高或无品牌意识的企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创牌积极性,指导企业利用商标做大做强。通过走访座谈,就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等问题与各类企业开展沟通交流,帮助企业解决在申请商标注册及品牌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商标法》、《专利法》相关规定进行宣传引导。利用商超、媒体电子屏宣传为群众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提高了群众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构建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几年来,累计为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提供指导、服务600余户次。今年指导两户企业金斗笠高丽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商标:金斗笠)、高地楸林茶业有限公司(商标:千楸林)申报驰名商标,目前审报材料已上报市局。
(三)夯实绿色有机品牌建设。几年来,我县优化调整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积极走“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已逐步形成了人参和食药用菌为主导,中小药材、经济动物、经济果木、经济作物等为重点的产业布局,初步建成了一批产业鲜明、标准化、规模化的种植和保护基地。其中:以北五味子、天麻、细辛、贝母、灵芝类等30余个品种的中小药材,种植面积达7800亩。以松杉灵芝、桑黄、天麻、白灵菇等为主的食药用菌,种植规模达到980万棒(椴)。全县坚果及山野菜种植和管护面积达到12万亩。长白黄牛发展到3384头、养殖户940户,蜜蜂发展到1.5万箱,梅花鹿900只,山鸡1400只,发展细鳞、花羔红点鲑等养殖基地3个。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62户,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6户、市级重点龙头企业9户,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25个,家庭农场126户。这些龙头企业和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已成为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支撑。县委、县政府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设专项资金用于品牌激励,有机食品认证连续超过三年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截止目前,全县共有7件有机食品获得认证。
(四)加强地理标志申请工作。县委、县政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专项资金用于品牌创建激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印发了《关于印发〈2021年长白县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长民营组办发[2022]2号)文件,对申报、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优秀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5万元奖励。2018年7月30日,“长白虎眼万年青”地理标志产品通过专家评审,经国家质检总局公示并正式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另外,县政府拨专款用于长白石申报地理标志,今年7月14日,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最后一个审查环节:技术审查会。因疫情原因,县长和我局局长未能去国家知识产权局参加审查会,改为在我县以网络答辩的形式通过了技术审查,预计年底正式出公示。
(五)优化品牌建设发展环境。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农业农村、海关、工信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打击侵权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开展品牌专用权整治,杜绝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了品牌的合法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我局将会同各相关部门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总体规划,充分发挥我县区位特点、资源禀赋等优势,持续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实施品牌培育工程,着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实施质量兴县战略,积极打造“长白品牌”方阵。
(一)强化品牌质量建设。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高品质的需求为核心,将绿色、低碳、环保作为全新质量属性,在吉林省区域品牌“吉致吉品”标准体系下,通过高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塑造优质优价优服务的品牌形象,提高长白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强化企业主体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激发企业提升质量和建设品牌的内生动力。加强部门引导、推动和监管,开展品牌宣传推介,发挥部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作用,形成品牌推动合力。
(三)强化长白地方特色。加强对长白区域品牌建设的统筹规划,瞄准省内、国内先进水平,聚焦长白特色优势产业,挖掘品牌潜力和品牌价值,推动、形成品牌建设整体规模效应,实现品牌建设新的突破。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管副县长签字:
联系人姓名电话:金颖 18643981198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