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各部门、乡镇和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二、“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三、“其他需要报告的(基本工作)情况”;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六、“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七、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表等十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邮编:134400,地址:长白大街87号,电话:0439-8237060,传真:0439-8223498,E-mail:cbxjyjspb@126.com。
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制定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重点任务分工,我局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以搞好编制目录和制度建设为着力点,以强化公共事业单位服务为核心,不断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
1、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行政审批办公室专门负责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的各项规章制度,设立了政务公开宣传栏、公示板、桌牌,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有效完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仲裁等公开工作的运行程序,形成了社会和内部监督双重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了教育各项工作透明度,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以公开属性认定为突破,以上率下,规范属性认定。将公开工作融入文、会、事办理之中,在文件报审、会议方案制定时对公开属性、公开方式等内容,随公文、方案一同审批,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在信息发布方式上,采用统一的格式,把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目录管理系统及时在政府网站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在审核把关上,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初审、审核、审发“三审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严格履行登记备案制度,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对依申请公开签收、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的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等进行全面梳理优化,细化明确工作要求,统一申请表格,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水平。
二、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长白县教育局将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定期在长白教育信息网发布。
2、有序开展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我县计划投入98万元,校舍建设项目学校数3所,规划总面积280平方米,次年开工并在年内竣工。县第一中学运动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50万元,规划建设面积8000余平方米,预计次年开工并在年内竣工,县实验中学新建综合楼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450万,规划建设面积8000平方米,于9月开工,预计次年完工。在设备采购方面,设备采购计划投入21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4万元,省级资金4万元,但由于资金到位较晚,现正依据上级要求对与采购设备的种类、数量进行调研摸底和数据统计,项目申报等工作,预计2020年上半年将进行公开招标,实施采购,并进行设备的接受和安装调试。
3、顺利完成了白山市教育重点工作督导评估并承接了白山市“五项工程”流动现场会。
4、为贯彻省市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长白县教育局制定印发了《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的通知(长教基字〔2019〕10号),明确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等信息,并指导学校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三“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没有涉及教育行业的人大、政协建议及提案。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基本工作)情况
(一)概况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一是设立长白教育网,公开教育局领导分工、教育局职责、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职责;行政行为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等;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程序和结果;教育收费的标准、项目和依据;服务承诺、违规违纪的投诉及责任追究制;小升初、初升高考试成绩表;群众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在网上开辟了“政务公开”专页,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实现教育局与群众的网上沟通。二是建立微信公众号长白教育,实时发布教育信息宣传,推进课程改革,教师培训等相关信息。
1、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为进一步转变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改革目标。教育局采取“一门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理”的办法。根据教育实际,在县政府政务大厅设立了办事窗口,制定了《教育窗口首席代表制度》等八项规章制度,实现了办事提速增效,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项目,有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教育局建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行政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责任、信息公开、行政监督法治化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学习、培训情况
为全面加强教育局公务员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县人社局制定的《2019年长白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教育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及全县各中小学校教师进行了素质提升培训。此次培训,共有906人参加培训(其中:公务员 4人,事业单位人员902人)。
积极参加参加教育系统举办的国培、省培、市培和校本培训,国培参加人数为361人、省培参加人数为19人、市培参加人数为33人、送教到校培训100人、修师德提师能新教师培训112人、信息化能力提升培训853人、班主任业务培训245人。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9年高考前夕,我局就高考的具体先关事宜、注意事项与广大网民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在线访谈一起交流并在线回答相关问题。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教育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公共信息的主要渠道为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开。
2015年—2019年教育局主动公开信息数据统计表
年份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 |
数量 |
126 |
155 |
171 |
174 |
180 |
2019年,长白县教育局传统媒体主动公开信息52条。其中吉林文明网9条、吉林朝文报6条、长白山日报1条、白山教育5条、中国火炬网2条、望天鹅报1条。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长白县教育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七、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9年,长白县教育局未涉及信息公开的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两个公开”的失泄密和涉稳问题。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9年,长白县教育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9年,长白县教育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收费。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长白县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成绩,但仍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栏目建设有待提高,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栏目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主动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仍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尤其是部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度仍需继续纵深拓展。三是执行公开不到位,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出台之前关于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事项公开力度不够。
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
规章 |
0 |
|
|
|
|
规范性文件 |
0 |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教师资格证12 |
增加14 |
26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
|
|
|
行政强制 |
0 |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33.8万元 |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 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
|
||
规范性文件 |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
|
||
行政强制 |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
|
||
|
|
|
|
|
|
十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对此,我们加强网站监督和管理,建立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栏目更新不及时、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不够的,及时调度、协调推进,对重点领域部门加大培训,实行重点监管。同时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对重大决策、重要文件、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等内容加大公开。
十二、2020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引导提高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软环境建设、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好抓实。
(二)继续狠抓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机构,继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室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保证此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是群众需要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且不违反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实行实实在在的公开。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和创新运行方式,逐步扩大网上审批和服务的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四)加强长效监督机制,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力度。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如举报投诉、群众监督、组织监督等,要形成制度,逐步实现规范化。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方针政策办事,对违规违纪科室和人员要严肃处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