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与要求,由长白县公安局编制,报告由(1)基本工作情况、(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四个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作情况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2009年,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确定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定指挥中心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和完善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
2、及时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按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基本要求,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部署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务信息。
3、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009年,我局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一是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的要求,印发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统计数据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报局领导审查后,才能在公众信息网上对外公开。
二是实行领导和部门、经办人员责任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4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章制度类3条,政务动态类9条,应急管理类1条,政策法规类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年度个别部门公开信息不及时,为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条例》实施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