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各部门、乡镇和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二、“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三、“其他需要报告的(基本工作)情况”;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六、“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七、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八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邮编:134400,地址:鸭绿江大街69号,电话:0439-8818311,传真:0439-8818042。
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文件下发后,我县迅速行动,紧密结合长白县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制定了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分工,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长白县落地落实。在实际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五公开”为重点,切实把公开透明理念和要求体现到政府各项工作中,有效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1.强化组织领导。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刘永新局长任组长,副组长由陈宗江担任,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2.优化政务公开流程。以公开属性认定为突破,以上率下,规范属性认定。将公开工作融入文、会、事办理之中,在文件报审、会议方案制定时对公开属性、公开方式等内容,随公文、方案一同审批,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在信息发布方式上,采用统一的格式,把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目录管理系统及时在政府网站及政务微博、微信进行公开。在审核把关上,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初审、审核、审发“三审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严格履行登记备案制度,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对依申请公开签收、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的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等进行全面梳理优化,细化明确工作要求,统一申请表格,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水平。
3.突出重点领域公开。突出以行政审批、城乡低保脱贫攻坚、安全生产、退伍安置、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核心,以点带面,不断深化公开内容。精心编制并公布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收费目录清单“三个清单”,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均按“七公开”(办事项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责任部门)要求逐项进行规范,使服务项目、办理程序一目了然,明明白白,全方位为群众提供服务。
二、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对县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42号代表的建议给予了答复并向社会公布。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基本工作)情况。
(一)概况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健全组织机构。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力量,调整了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和监督工作,形成了局长主管,分管局长主抓,业务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制度建设。根据《条例》和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重点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各部门网站建设,将不涉密的政府工作规划、领导分工、政策法规、重大事项及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等予以主动公开。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明确了政府重大决策范围,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3.统筹部署工作。制定下发了《2018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事项和责任部门进行了落实,明确了全县政务公开的方向和重点,细化了目标任务,落实了相关责任。
(二)学习、培训情况
2018年参加全县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
(三)回应解读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安局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无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通过公安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档案馆查阅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开,其中,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0条,。
2013年—2018年公安局主动公开信息数据统计表
年份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数量 |
42 |
77 |
60 |
62 |
60 |
60 |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长白县公安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六、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长白县公安局未涉及信息公开的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两个公开”的失泄密和涉稳问题。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8年,长白县公安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8年,长白县公安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收费。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长白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成绩,但仍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栏目建设有待提高,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栏目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主动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仍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尤其是部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度仍需继续纵深拓展。三是执行公开不到位,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出台之前关于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事项公开力度不够。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快推进改革步伐。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建立完善政务服务领办、代办制度,各窗口并联审批,做到“两集中、两到位”,推动“行政审批一枚章”,力争实现办事群众只跑一次腿。
(二)健全管理体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专门管理科室,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责任并落实到人。
(三)加强监督检查。通过网上浏览、实地检查,把日常工作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贯彻好“一张网”建设。不断推进信息公开目录建设,进一步提升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充分完善公开内容,建立各部门互通互享的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