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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08-12-25    点击数: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08年,全县民政工作以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改进作风、优质服务、塑造形象为目标,以五项重点工作内容公开为突破口,以四项民政行政审批项目公开为重点,推出政务公开制度,有效地提高了依法行政为民服务水平,在全县行风测评中取得较好成绩。

  一、以五项重点工作为突破口,把政务活动原原本本向群众公开

  民政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有重点地狠抓了六项重点民政工作政务公开。

  一是狠抓了群众敏感的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公开。根据2008年全县遭受自然灾害农村和农民群众受灾十分严重的实际情况,上级下拨了80万元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民政局按照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采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乡镇政府审批,县、乡、村三级张榜公布,集中发放,将申报条件、审批程序和发放结果全部通过村务公开栏向群众公开的办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上下对应,人人皆知,真实可信,群众满意。

  二是狠抓了退伍军人安置公开。实行了退伍军人安置“三公开”制度,既安置政策公开、分配指标公开、安置去向公开。通过县局、乡镇和社区居委会的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2008年安置了24人、自谋职业10人,并及时发放了退伍军人待分配期间的生活补助费,每人每月120元,待分配5个月共计600元,使退伍兵及其家属心服口服,社会反响很好。

  三是狠抓了城乡低保对象、标准、复查、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及低保资金发放全过程公开。全县农村低保标准年人均698元,城镇低保标准为月人均190元,把城镇和农村低保对象的条件、标准、申报审批程序和资金发放结果一一向群众公开。城镇低保对象每年滚动管理情况和低保资金发放情况按年张榜公布,农村低保资金兑现情况每年张榜公布一次,群众在县乡村和社区居委会三级公开栏上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明明白白。

  四是狠抓了村务公开。全县村务公开实行了“五规范制度”:

    一是十项公开内容规范;

    二是公开时间规范;

    三是公开程序规范;

    四是公开形式规范;

    五是公开监督管理制度规范。

    村务向群众公开,亮堂了百姓的心,减少了干群之间的矛盾,增强了村委会班子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五是狠抓了婚姻登记公开。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全县重点公开了婚姻登记、涉外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的收费标准,结婚登记五不准、离婚登记五不办等公开办事制度,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增加了透明度。

  二、实行四项民政政务审批项目公开制度,促进机关作风的好转

  2008年,根据县政府统一要求,成立了行政审批办公室,抽调2名同志去抓此项工作,并进入县政府政务大厅办公。民政局确定了四项民政政务审批项目进入政务大厅作为民政工作重点向社会公开。

    一是社会团体登记审批;

    二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登记;

    三是收养登记审批;

    四是新办变更社会福利企业审批年鉴。

    在四项公开审批程序过程中,重点将审批和收费依据标准公开;将审批程序公开;将审报登记材料公开;将时限承诺公开。从而,有效地增加了民政部门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提高了办事效率,赢得了群众好评。

  三、把政务公开纳入民政工作规范化管理轨道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县、乡两级民政部门都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县民政局与乡镇民政办签订了政务公开责任状,确定政务公开的方式、内容、时限、要求和考核标准。列入民政工作日程,做到政务公开统一部署,年终考评。

  二是强化规范运行机制。原则上民政业务全部公开,重点内容突出公开;内容上将民政责任、权利和义务全部公开;载体上普遍建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墙、公开揭示板、公开办事窗口、举报箱、举报电话、工作人员摆牌和挂牌上岗服务、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等;制度上制定了《民政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实行了公开办事“首问责任制”、“两次受理完毕制”。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聘请18名义务监督员,定期听取监督员对民政政务公开的反映和意见。

  四是强化协调联动机制。把政务公开与县、乡、村三级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寻找对应点。如救灾救济款物、低保对象等在县、乡、村三级政务公开栏中公开,形成全社会都来监督民政政务活动,杜绝了不正之风。

  四、通过政务公开,赢得群众满意

  (1)实行政务公开,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通过推行政务公开,有效地把权权、权钱、权情交易、优亲厚友和下乡吃、拿、卡、要、报等现象遏制,受到了群众欢迎。

  (2)实行政务公开,加强了民政队伍建设,形成了办事高效、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运行机制。开展政务公开,民政部门形成了廉洁、高效、勤政、务实、干事的好作风,改变了过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建立了一支爱岗敬业、诚实守法、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民政队伍。

  (3)实行政务公开,转变了机关作风,方便了群众,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行政务公开,群众办事程序明确,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4)实行政务公开,有效地促进了各项民政工作的长足发展。2008年全县发放城镇低保资金1873万元,救助特困低保对象11,724万人。农村低保发放低保金186万元,救助了3961人低保对象。下拨救灾救济款近80万元,解救了11,000多灾民口粮、住房和衣被,做到了“四有三不”。大病救助城乡困难群众600人次,投资260万元新建了2所农村福利服务中心,为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加入了“三保险”,解除了老兵后顾之忧。组织接收捐款279万元,有力支援了四川地震灾区。投资20多万元维修改造了县革命烈士陵园,双拥共建蔚然成风,优抚政策全面落实,村民自治又有新突破,彩票发行和“双日捐”成绩显著,名列全省第一,再次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国双拥模范县”和“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县”殊荣。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