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
长民发〔2020〕44号
各乡镇民政办:
为确保实现全县连续7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切实提高全县野外火源管控力度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森立火灾重点风险隐患,根据长白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长白县春季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长森防办﹝2020﹞1号)、长白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2020年长白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长森防指﹝2020﹞1号)、《2020年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森防指﹝2020﹞2号)、《长白县森林防火区清明节禁烧专项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森防指﹝2020﹞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下发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2020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省、市、县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压实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全县民政系统务必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懈怠情绪,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时刻拧紧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的“发条”,继续筑牢防线,确保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防灭祭祀用火。各乡镇民政办要高度重视祭祀用火防范治理工作。在民俗祭祀时段,大力推行绿色祭扫、生态祭祀文明祭奠,开展鲜花换烧纸等活动。严禁上坟祭祖人员在林区烧纸、点香、燃蜡烛、放鞭炮等违章野外用火。加大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自觉防火意识和火患意识,形成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相互监督、共同促进”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采取包村包山包地包人头等有效机制,对零散坟墓建立台账,确定坟主和责任人,重点时段加强检查看守,要深入一线,靠前驻村、蹲点驻守。倡导文明祭祀,要对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组织开展防火安全联合大检查督促落实防火安全主体责任,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决实行“零容忍”,依法查处,铁腕打击,对不听劝阻、恶意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符合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另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文明扫祭,杜绝上坟传统旧习带来的火灾隐患。
(二)开展宣传教育。各乡镇民政办要认真分析森林防火形势,全面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以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条例》为重点,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新风尚,动员号召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清明上坟不烧纸,植树送花缅故人”活动,摒除一切陋习、绿化一片荒山。逐步改变烧纸、焚香、燃烛、放炮、放孔明灯等祭奠习俗,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处置能力。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领导带班24小时的值班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不脱岗、不漏岗、一有火情,立即报告,及时处理,严禁漏报、瞒报现象。要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卡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要加强隐患排查,对重点林区、墓区进行拉网式检查清理,组织人员在各入山道口值班、巡守,墓地集中的重要地点严盯死守,坚决消除火灾风险。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工作动态,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清明节防灭火期间,各乡镇民政办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着力打好整体战、合成战。加强与森林公安、森林消防、林业等部门的联勤联动。
(三)聚焦重点乏力,倡导文明祭祀。各乡镇民政办要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全力扭转“旧常态”惯性思维,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重点防范“清明节”时期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行为,要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看住坟头。更好地倡导“文明祭祀、低碳清明”新风尚,采取鲜花换烧纸、线上换线下等文明方式祭祀。
(四)务求防灭实效,建立长效机制。要切实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对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杜绝火源边治理、火灾边爆发。要及时收集整理好清明节期间防灭火工作的措施和办法,综合评估清明节期间防灭火工作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为全县建立长效的清明节防灭火工作积累经验。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