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长白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长白县民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623013568770K/2024-0696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07日
标      题: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老年食堂(助餐点)就餐人员信息核对机制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民发〔2024〕4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623013568770K/2024-0696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07日
标      题: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老年食堂(助餐点)就餐人员信息核对机制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民发〔2024〕4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建立老年食堂(助餐点)就餐人员信息核对机制的通知

 

长民发〔2024〕43号

 

老年食堂(助餐点)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老年食堂(助餐点)日常运营,加强对运营单位业务指导和监管,避免出现就餐人员年龄不符合违规享受减免政策现象出现,结合我县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实际情况,制定就餐人员信息核对机制如下:

一、建立享受政策人员信息的定期比对机制

全县各老年食堂(助餐点)运营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以刻录光盘方式向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送当前就餐人员登记信息台账,台账内容主要包括:就餐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报送名单进行比对,核实就餐人员年龄以及生存状态,及时发现并向运营单位反馈不符合政策人员,运营单位在收到反馈意见后,对不符合享受政策人员,及时告知本人并冻结其个人账户,按流程返还充值就餐费用。

二、落实享受政策人员信息的日常核查措施

针对新办理就餐卡和享受减免政策就餐人员,在办理就餐卡时,各运营单位要认真核实其年龄情况是否已满60周岁(具体时间到日),同时建立人员信息登记台账(附件1),手工填写办卡人员信息,每月底随就餐人员补贴统计表一起报送至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于年龄段发生递增的就餐人员,要在其满下一年龄段周岁后(具体时间到日)更换就餐卡,同时变更减免政策,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注意信息安全。全县各老年食堂(助餐点),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报送,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密,所有涉及就餐人员个人信息要以刻录光盘方式报送,妥善保管,不得外传,杜绝出现泄露个人隐私现象。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相关业务科室及工作人员要切实发挥行业部门监管和指导作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各老年食堂(助餐点)就餐人员信息状况进行核对,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老年食堂(助餐点)负责人,是落实本机制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坚决杜绝年龄不符合违规享受减免政策出现。

三是建立惩戒机制。针对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同时纳入我县养老服务信用黑名单。

此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民政局代章)

2024年9月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