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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8    点击数:

2022年长白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的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长白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邮编:134400,地址:长白镇鸭绿江大街98号,联系电话:0439-8222149传真:0439-822213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是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与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把公开透明理念和要求体现到我局各项工作中,有效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12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深化高质量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以公开属性认定为突破,以上率下,规范属性认定。将公开工作融入文、会、事办理之中,在文件报审、会议方案制定时对公开属性、公开方式等内容,随公文、方案一同审批,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在信息发布方式上,采用统一的格式,把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目录管理系统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在审核把关上,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初审、审核、审发“三审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严格履行登记备案制度,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对依申请公开签收、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的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等进行全面梳理优化,细化明确工作要求,统一申请表格,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水平。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要对本部门负责的栏目信息内容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保障的栏目是否按要求及时上报更新信息;二是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是否健全;三是栏目中是否存在过期信息、信息内容是否有错情;四是网站安全防范工作是否到位、网站链接是否存在错链和断链。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处理。

不断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公开目录,规范发布程序,及时发布最新信息,增强信息时效性。主动报送专题政务信息。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要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凡是可公开的不涉密文件,都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好学习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学习教育,干部职工特别是政府信息联络员对政府信息直通车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新的认识,责任心有了明显增强。  

二是严格评议考核制度,做好自评自考工作。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在做好自检自查、查缺补漏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长白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自评自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启动,推进有力,进展有序,成效明显。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要求高,技术性强,难度大,知识性广,业务涉及面宽,所以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工作经验缺乏,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排版还不够规范;

三是由于加载信息的系统问题,有些新增信息不能及时公开,公开的信息得不到维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领导,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