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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3013568703M/2020-11744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白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01日
标      题: 长白县财政局机构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623013568703M/2020-11744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白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01日
标      题: 长白县财政局机构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1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机构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县财政税收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收支计划。

  (二)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年度财政总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年度预决算。组织制定全县统一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并指导部门(单位)执行。

  承担预算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和制度,规划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承担牵头组织建立健全分类指标和评价标准库,科学运用评价结果工作

  负责组织政府非税收入和地方国库管理,拟定政府非税收入、地方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票据,承担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工作。

  )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拟订和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及监督管理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

  负责国有企业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县级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职责。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拟订并监督执行国有资本金管理及政府公共财产管理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履行出资人职责,制定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登记、转让、纠纷调处及仲裁负责国有资本金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议。研究拟定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订和执行全县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

  )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县政府国内外债务承担国家及省有关部门或银行对我县转贷的外扩政府、国际银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业务、手续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规定组织政府债券申报、转贷和还本付息等工作。执行国家外债管理政策监督检查资金使用和管理,督促到期有偿资金回收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承担与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拟定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规划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金融安全稳定发展问题研究,提出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的建议。协调金融行业监管、地方金融机构推进改革发展与风险防控工作。研究提出统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运营、推动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的建议。承担监管范围内的金融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监督乡镇财政收支和县直部门财务活动监督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指导和管理全县罚没工作。

  (十)制定并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办理和监督需要县级承担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开展财政性投资基建项目绩效评价分析工作核查工程预(结)算、决算;指导财政投资评审的业务工作

  二)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

  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干部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全县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为履行职责,设置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提案议案办理、政务协调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后勤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核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政策的条款,承担税源调查工作。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票据。承担财政、金融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和汇编工作。负责县级财政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以及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承担全县会计管理工作,推进会计改革,组织协调全县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与会计人才培训,指导珠心算文化宣传与普及教育工作。参与住房制度改革,落实住房保障政策,负责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负责彩票市场及彩票公益金管理。配合落实国家调整工资政策,负责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组织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并推动实施。承担社会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许可工作与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年度备案工作。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考核、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科(国库科)。贯彻落实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国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承担财政国库现金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工作承担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化建设及项目库管理事项承担县级中期财政规划、县级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拟订编制工作。负责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负责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工作负责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各乡镇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指导和审核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财务报告及部门决算的填报工作。组织协调预算绩效管理、提出预算管理建议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

    (三)政府采购科。承担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事项负责编制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预算下达政府采购任务,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受理县级预算单位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投诉事项指导和监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代理机构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资产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国有资产资本金管理事项,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建议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监缴监管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负责国有企业改革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及企业兼并重组财政政策,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负责企业国有资本金管理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统计评价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员进行任免、考核。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监缴

    (五)社会保障科。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事项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民政救助、残疾人保障领域相关部门的年度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负责编制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相关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办法的拟订实施

    (六)债务金融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管理产业优化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政策承担政府性债务(含内外债)政策性补贴涉农保险补贴专项储备资金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业发展引导和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专项资金管理事项负责商务、政数、供销应急、边合区等领域相关部门的年度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政府性债务的核准、监控和评估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政府债券申报、转贷、还本付息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统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拟定工作贯彻和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监督管理县内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工作。参与支持地方金融机构改革负责指导和协调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申报工作。按照省市县授权,负责对地方金融企业、金融机构及金融活动场所实施监管,严格准入管理,规范经营范围;负责所监管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协调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推动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承担监管范围内的金融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督促指导监管范围内的地方金融组织建立健全并执行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管范围内的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七)行政政法教科文科。承担行政、政法、教育、宣传等领域相关部门的年度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全县政法经费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指导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编制核定及配备使用管理。组织协调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拟订实施

    (八)经济建设科。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发改、交通、住建、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生态环保等领域相关部门的年度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办理中央、省和县本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工作参与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城市建设等政策制定参与拟定城市发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九)农业科(农村科)。承担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事项负责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发放工作负责农业、水利方面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实施并对全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提出财政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管理事项。负责乡镇财政年度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财政绩效管理和全县乡镇财政信息编报工作。负责管理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资金;指导全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农村综合改革相关事项。

    行政审批办公室。根据国家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财政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承担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核对上报等相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机关党组织。承担机关党务、群团组织、政(行)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三、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潘辉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预算科(国库科)、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

  庄国庆同志:分管局内党建、财务、人事、工会、后勤、安全、应急、信访、双拥等方面工作。分管机关党组织、经济建设科、社会保障科、资产管理科。

  陈晨同志:分管局内宣传、妇联等方面工作。协助潘辉同志管理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分管农业科(农村科)、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会人员教育中心。联系、协调、配合巡查相关工作。

  逄金东同志:分管行政政法教科文科、债务金融科、政府采购科、金融服务中心。

  孙雨同志:协助潘辉同志管理预算科(国库科)。分管局内法治方面工作;分管综合科、预算绩效服务中心、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财政信息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白山大街13

  邮政编码:134400

  联系电话:0439-8222834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秋冬季)

  下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春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