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就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人社字〔2020〕17号
局内各科室、各所属事业单位、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现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就业扶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2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就业扶贫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扶贫工作的不利影响,迎接国务院脱贫攻坚检查验收,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和就业扶贫任务全面完成,根据《吉林省2020年就业扶贫实施方案》(吉人社发〔2020〕5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健全就业扶贫工作机制,完善就业扶贫基础工作,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推进就业扶贫载体建设,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实现精准施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贫困家庭稳就业、稳收入、稳脱贫。2020年,全县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要重新培训一次;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至少接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或实用技术培训;全面促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完善“二个基础台账”
1.完善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台账。依托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基层平台,对辖区内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贫困劳动力底数和就业状况,建立完善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台账。(附件1)。4月底前,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及县就业服务机构要全部建立台账(数据库),行政村建立纸质台账,并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
2.完善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做好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工作,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组织好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的审核录入,对已核实的贫困劳动力要将本人就业信息全部如实录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月底前,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要全部完成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二)强化“三个吸纳载体”
1.强化扶贫车间建设。巩固扶贫车间规模,进一步提升扶贫车间质量和减贫带贫能力。会同扶贫部门做好扶贫车间培育和认定工作,继续打造“工厂式”“居家式”“基地式”“融合式”扶贫车间。积极创建社区工厂、卫星工厂、扶贫驿站、星火战等就业扶贫新模式、新载体。
2.强化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发挥县以上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把具备条件的企业发展为就业扶贫基地,比照扶贫车间标准落实奖补政策,调动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积极性。全县建立就业扶贫基地2个以上。
3.强化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扩大省、市、县三级返乡创业基地规模,支持农村电商发展,支持建设返乡创业园区和返乡创业联盟,加大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支持力度。每个返乡创业基地至少安置1名贫困劳动力。
(三)扩宽“三个就业渠道”
1.扩宽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渠道。发挥各乡镇人力资源劳动保障事务所平台和“农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作用,收集当地企业用工情况,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及时向贫困劳动力推送。对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实行“一对一、点对点”服务。动员扶贫车间、扶贫基地、返乡创业基地、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吸纳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鼓励具备条件的扶贫车间将订单向贫困户分散,提供生产设施设备,促进贫困劳动力居家就业。
2.扩宽劳务输出渠道。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原则,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通过政府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劳务经纪人带动、品牌化输出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输出贫困劳动力。2020年,全县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名劳务经纪人,全县至少有一个劳务品牌。
3.拓宽公益性岗位安置渠道。加大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县开发60个临时公益性岗位和一批“扶贫特岗”,对因疫情面临返贫风险和暂时难以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实行兜底安置,确保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巩固已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加强岗位人员管理,落实岗位补贴政策,稳定脱贫成果。
(四)做好“三个阶段服务”
1.做好输前服务。以“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为主要内容,定期开展送岗下乡活动。加强就业指导,帮助贫困劳动力找准从业定位,推荐适合的工作岗位。开展线上“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和网络招聘月活动,开通热线电话,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专项活动。
2.做好输中服务。以劳务输出人员为重点,加强行前教育,对零散外出务工人员,提醒做好疫情防护,谨慎前往疫情严重地区;对成批量、成规模外出务工或返城务工人员,主动与用工企业对接,协调当地交通运输、卫建部门,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安排专人负责,实行“点对点、一站式”服务。
3.做好输后服务。以权益维护和稳定就业为主要工作内容,加强与输入地人社部门对接,定期回访务工企业,及时掌握我县务工人员就业状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我县贫困劳动力务工集中地域安排专人驻守,也可委托驻地驻外劳务机构开展维权和就业服务工作,防止大批量农民工返乡回流。
(五)实施“两项保障举措”
1.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调查,根据培训意愿,协调当地培训机构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和班次,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开展培训,做到愿培尽培。把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纳入技能提升行动,结合当地脱贫攻坚任务、扶贫产业布局和致富带头人项目实际,科学安排培训内容。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开展线上培训,满足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
2.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全面梳理就业扶贫政策内容,完善配套操作办法。加强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激励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部门协调。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要统筹谋划年度就业扶贫工作任务,落实好就业扶贫相关政策,防止贫困劳动力因失业返贫。各乡镇人力资源劳动保障事务所要主动协调扶贫部门,了解掌握扶贫部门相关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定期比对核实相关数据,争取在主要数据指标方面保持一致。
2.加强台账管理。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要组织开展就业扶贫实名制核实工作,核实工作务必认真细致。在此基础上,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扶贫劳务协作等实名制台账,基层数据务必精准,按月更新。从5月份开始,各项基础台账和统计数据实行月报制度,每月汇总报送。
3.加强工作督导。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就业扶贫工作推进方案、工作流程图和施工图,(附件2)坚持挂图作战,做到底数精准、措施精准、成果精准。
4.加强工作宣传。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及省出台的就业扶贫政策措施,教育引导贫困劳动力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转移就业的勇气和信心。要树立宣传先进典型,调动个人、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为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