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长白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长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6237826195000/2020-15977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1日
标      题: 长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27日
索  引 号: 112206237826195000/2020-15977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1日
标      题: 长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27日

长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简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部门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协调做好人力资源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执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社会保险补贴,个体经营税收减免核对,企业、民办非公企业单位吸纳失业人员税收减免核对职能;负责县本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督察工作。

(四)统筹推进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处罚,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各种案件。

(七)会同有关部门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人才开发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考核、奖惩、任免、培训等工作。

(九)按照管理权限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拟订专业技术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实施;贯彻落实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估工作。

(十四)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县级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十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督查。

(十六)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为履行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置下列机构:设置6个内设机构:综合科(审计监督和规划财务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社会保险科、法规监察和就业促进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机关党支部。5个所属事业单位:县就业服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劳动保障事务中心、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通讯地址:长白县马鹿沟县委新党校

负 责 人:金景林

邮政编码:134400

联系电话:0439-8223045

办公时间:08:30-11:30

13:30-17:00(秋冬季)

14:00-17:30(春夏季)

县人社局内设机构简介

 

(一)综合科(审计监督和规划财务科)。负责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协助局领导督查、查办和综合协调局内各职能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和工作目标落实与完成任务情况;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公文管理、信息报送、外事、机要、保密、档案、文印、后勤、保卫、安全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查处和移送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案件工作;负责就业、创业、人才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县对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归集、管理、支付进行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并接受群众举报等职责。

负 责 人:王英宾

联系电话:0439-8223045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综合管理非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及岗位聘用、公开招聘、调转、股级干部职务任免、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考核考察、奖励惩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等工作。具体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年度考核方案的拟订并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统筹协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等工作。

负 责 人:纪丽萍

联系电话:0439-8258388

(三)社会保险科。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备案制度;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完善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县域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承担因病或非因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雇工因工致残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监督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待遇标准的落实。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负责企业职工以及与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人员的省际间流动管理等工作。

负 责 人:曲玲宏

联系电话:0439-8255056

(四)法规监察和就业促进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综合管理政策法规与监察、就业促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及相关协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和政策,监督、检查、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等工作。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政策和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劳动力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开展劳动监察和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综合执法有关职责;承担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负 责 人:赵庆君  吴琼

联系电话:0439-8255057  0439-8208112

(五)行政审批办公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

负 责 人:申 阳

联系电话:0439-8255059

(六)机关党支部。承担人社系统党建日常工作、思想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统战工作。承担负责组织拟订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对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负 责 人:宋旺达

联系电话:0439-8255055

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简介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就业服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科、就业失业管理科、公益性岗位管理科、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农民工办公室、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中心。

主要职责:

(一)为就业信息管理工作及各类统计报表工作提供服务。

(二)为城镇失业人员和其它各类求职人员用工登记、提供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工作提供。

(三)负责组织开展劳务输出,对输出资源进行普查登记,建档立卡服务工作。

(四)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外来劳动力、未能继续升学新生劳动力进行普查和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具体服务工作。

(五)为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和岗位补贴的发放工作提供服务;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和回收管理工作提供服务。

(六)负责受理、整理、维护、保管失业人员档案;为代办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工作提供服务。

(七)为利用农村党员过程教育网络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提供服务。

(八)为培训后对学员的就业跟踪服务和创业项目推荐咨询服务提供服务保障。

(九)为向财政部门提交贷款贴息的相关资料,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十)为全县企事业单位用工登记,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职业介绍,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十一)为兴办生产服务性网点和劳动服务组织及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服务,为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和新生劳动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

(十二)为下岗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开展就业政策、就业观念、就业形式、岗位需求、职业培训、素质测评工作服务。

(十三)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为本辖区内就业服务工作人员政策、业务培训工作提供服务。

(十四)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和具有的社会功能,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就业服务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由同级财政提供相应经费保障。

负 责 人:朱垲文

联系电话:0439-8222053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长白县人力资源市场、长白县退休干部管理站、长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考试管理部、人才档案管理部、人才交流部、综合部。

主要职责:

(一)为事业单位财政编制招聘考试工作提供服务;为公益性岗位非财政编制招聘考试工作提供服务;为落实省市级三支一扶公益性岗位招聘考试工作提供服务;为全县基层项目”岗位招聘考试工作提供服务;为全县事业单位财政编制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提供服务;为全县公益性岗位招聘考试工作提供服务;为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时性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提供服务。

(二)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服务。

(三)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高校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及人事档案管理保管工作提供服务。

(四)为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工作提供服务。

(五)为公共就业服务专项现场招聘工作提供服务。

(六)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和具有的社会功能,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长白县人力资源市场、长白县退休干部管理站、长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由同级财政提供相应经费保障。

负 责 人:南玉花

联系电话:0439-8258319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劳动保障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劳动保障事务性服务工作。

调整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劳动保障事务中心的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均不变。原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劳动监察大队的债权债务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劳动保障事务中心承担。

负 责 人:丛敬轩

联系电话:0439-8255110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主要职责: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以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供服务。

(二)为开展职工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三)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和具有的社会功能,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由同级财政提供相应经费保障。

负 责 人:王英宾

联系电话:0439-8208112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主要职责:

(一)为受理、审理、调解、仲裁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工作提供服务。

(二)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和具有的社会功能,确定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根据正常业务需要,由同级财政提供相应经费保障。

负 责 人:刘玉虎

联系电话:0439-882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