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长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长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长白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邮编:134400,地址:长白镇鸭绿江大街88号,电话:0439-8236801传真:0439-820667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学习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机关职工参加各类各级政务公开学习、培训活动,加强对《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意义有了充分的认识和理解。
做好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目录重新梳理、修订、补充完善,完成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加强政府信息填报工作。重点对往年产生的政务信息进行梳理公开,并在网站上完成了填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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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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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5 |
0 |
11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34 |
+484 |
5 |
|
行政强制 |
1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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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0 |
0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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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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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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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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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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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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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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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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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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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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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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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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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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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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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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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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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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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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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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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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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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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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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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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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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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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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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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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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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虽然在实施《条例》过程中做了相应的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还存在标准较低,内容不全,信息更新不及时等诸多问题。今后的工作当中,将着力从以下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宣传教育,明确信息公开的作用和意义,积极动员全体工作人员广泛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从局领导到机关各科室都能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提高服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软环境建设日常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
三是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增加信息量。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信息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努力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在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的同时,我局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抓手,着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监督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或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一刀切”现象。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本局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的决策组成部分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
三是规范执法人员行为,树立机关形象。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十不准”、公开承诺和执法程序等规章制度,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规范机关行为,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杜绝索拿卡要,努力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问题。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社会公信度,严肃了工作纪律,强化了队伍建设,提高了执法水平,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要求执法人员改变冷、硬、横的工作态度,把查隐患、促整改、保安全,作为服务企业、促进企业发展的落脚点,作为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帮助企业认真查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多渠道多形式为企业提供服务。
通过实施政务公开,执法队伍行政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的思想和观念逐步在机关干部中得到深入,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自觉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日益增强。实行政务公开,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增强了机关以法行政的透明度,而且进一步密切了干部群众关系,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素质,提高了工作效率。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