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长白县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控
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住建发〔2022〕64号
局属各单位,各施工、燃气、供热企业:
现将《长白县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5日
长白县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9·28”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国和全省“两会”以及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按照吉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建办〔2022〕7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总体国家安全观”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以贯彻落实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为目标。从自身职责出发,以问题为导向,清醒认识重大活动后事故反弹和冬春季节火灾多发高发的潜在风险,统筹防范“大火巨灾”和“小火亡人”,从源头上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住建领域消防形势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火灾风险研判。要深入分析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重点关注燃气使用和房建市政施工现场不安全用火用电等风险,采取联合检查、联合会商、联合约谈、联合执法、联合督导等方式,综合治理重大火灾风险。要强化科技应用,推动加强物联网监测、电气火灾监控、可燃气体监测等信息化手段运用,进一步完善火灾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二)强化突出风险管控。
1.开展高层建筑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整治。严格做好室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不得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装修材料。物业管理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及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参建各方在施工现场遵守动火审批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违规使用燃气灶具等问题的整治,降低起火风险。燃气管理部门指导燃气企业开展入户检查,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检查。
3.持续推进消防“生命通道”整治。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根据职责依法配合相关部门查处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对于经营性场所外安装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问题,按照工作安排开展集中整治。
4.强化重大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安保。在全国和全省“两会”以及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相关企业持续加强“四个能力”建设,落实“六加一”措施,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住建系统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不断提升住建领域消防安全意识和素养。有针对性地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内部消防培训和演练活动。利用微信、微博等媒介,广泛开展火灾案件例警示教育,做到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警示。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隐患单位进行曝光。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12月10日前)。要分析研判住建系统冬春季节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具体实施方案,逐级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11日至2023年3月15日)。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统筹推进自查自改,排查整治、宣传培训等工作。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3月16日至31日)。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不足,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认真吸取以往火灾事故教训,将冬春火灾防控作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精准研判风险,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向政府汇报,参加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的部门联合检查与执法。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强化协同治理。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部署发动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住建局安全科,2023年3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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