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成立长白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长住建发〔2023〕22号
局属各单位,各燃气、供热、施工企业:
按照《全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住建局党组研究,成立长白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文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宋勇杰 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张忠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于海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崔媛媛 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国梁 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 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科负责人
赵宏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科负责人
张金堂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业监管科科长
宫成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科长
刘学清 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社会事务科科长
张凤华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董 慧 长白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赵信军 长白县建设工程监理所所长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统一组织领导住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提出住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阶段性意见和措施,定期研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各企业落实重点工作,制定工作督查考核细则,跟踪督办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深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安全科,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统筹协调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工作制度
(一)季调度会议制度。工作专班统筹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调度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二)定期会商制度。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做好月通报、阶段总结,定期梳理汇总住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三)联络员会议制度。工作专班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工作专班办公室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工作专班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各相关科室会议,交流行动情况,协调相关事宜。
(四)监督检查制度。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对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并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的一项重大活动,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集中攻坚行动,也是全面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开展“零事故”创建工作的迫切需要。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全面统筹推进。
(二)突出整治治理,健全长效机制。要紧盯领域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制定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彻底根治“老大难”问题。要健全完善安全风险控制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和政策支持保障体系“四个体系”。建立完善社会专业化服务机构和专家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加大安全投入,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在线监测监管、化工企业集中搬迁等工程建设,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三)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要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落实、强基固本上下功夫,在健全完善责任体系、管理办法、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攻坚行动上下功夫,推进实现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