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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30135687000/2024-00266
分  类: 城市建设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住建发〔2023〕2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06230135687000/2024-00266 分  类: 城市建设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住建发〔2023〕2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8日
关于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住建发〔2023〕21号


属各单位,各科室:

  现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7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根据《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吉政发〔2020〕17号)、《长白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十大行动方案》(长营商组办〔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快建设“环境优、产业兴、企业旺、实力强、百姓富、社会安”的县域经济强县,抓好住建领域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三稳三保”工作要求,落实2023年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住建领域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工作目标

  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向导,以企业和群众办事方便快捷为宗旨,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核心,倾力打造企业和群众满意的营商环境,全面实现住建服务优、办事快、成本低、市场活的工作服务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创新服务模式。一是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三集中三到位”、“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推进一网通办、一站式办理;二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三是主动对接重点项目,采取代办和“全程跟进,实时反馈,及时解决”的动态模式,积极主动沟通企业,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难点;四是全方位强化“一站式引导”,实现数据共享。

  (二)营造高效环境。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全力打造“流程最优、时限最短”的政务审批环境,变被动为主动,做好人民的公仆,当好人民的“服务员”,对待前来办事的人员,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实行“急事急办、难事巧办、特事特办”,做到让群众和企业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助推企业发展。以为企业赋“码”为契机,进一步做优服务环境,建立健全监管平台,对全县物业企业、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完成全覆盖赋“码”工作,切实做到赋码入企、一码护商。

  (四)减轻企业负担。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严格执行相关税费的“降、免、减、缓、退”等政策,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对上级近年来出台的惠企政策进行清理,向企业精准推送。

  (五)优化投资环境。明确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环境协调等,及时总结反馈工程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用优质的服务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坚强保障。

  (六)规范涉企检查。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检查执法,随意性检查执法,坚决杜绝以各种监督检查名义吃、拿、卡、要等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次序,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

  (七)落实联企制度。局办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领域企业包干负责,实施跟踪服务,定期深入企业和项目走访调研,听取企业和项目对住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企业发展。

  (八)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全面做好“三集中三到位”、勇于担当作为、禁止“吃拿卡要”、全面加强监管、建立信用体系、服务前移赋权、简化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审批、端正工作纪律等工作,狠刹各种歪风邪气,堵塞各种漏洞。

  四、保障措施

  (一)纳入年度考核。成立住建系统工作领导小组,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度绩效考核,突出重点领域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畅通投诉渠道。在县政务中心住建行政审批窗口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调查核实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三)强化监督指导。由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形成联合督导组,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察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四)注重结果运用。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绩效作为全局干部职工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个人进行表彰,优先申报县先进个人;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或个人在全局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强: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宋勇杰: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张忠德:县住建局副局长


崔媛媛: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国梁: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于海洋: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唐世刚: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邢进国:县住建局党办主任


王 贤:县住建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张金堂:县住建局行业监管科科长


王 斌:县住建局安全科科长


董 慧:长白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张凤华:长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王胜涛:长白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