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施行以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依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我局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条例》全面、准确、有效地施行,自2008年6月起,由局办公室负责,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工作。同时要求局属各股室办站的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报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建立了保密审查制度,需要公开的事项由相关股室办站制作成公开信息文本,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电子文档至局办公室,然后在县政府网站信息平台进行公开。信息公开前严格进行了保密审查,涉密信息都未公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丰富了公开的形式。2008年,我局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大了网上公开力度。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形式,完善了局政务公开栏。在工作执行上,我局能认真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各项部署,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去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主要有:一是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入。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了解不多,特别是对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还不够了解;二是内部协调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科室审核报送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文件、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情况,今后,我们考虑进一步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一)加强宣传。依托农业网站和其他媒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深度和广度,让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二)加强服务。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政策措施提供解读和互动服务,并以此为着力点,探索完善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细则。
(三)加强监督。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公开意识,做到信息审核不放松,信息发布不断档。
2008年12月29日